发布时间:2024-11-28 02:43:02 来源: sp20241128
中新网 太原1月25日电 (记者 杨杰英)“一年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案24件,作出决议决定4项,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46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8个,开展执法检查5次,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8件……”1月25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出炉”,细数2023年工作成绩。
报告指出,一年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有序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是履职第一年的重要任务。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聚焦“两个基本实现”目标,围绕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协商,编制形成了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报请省委批准并转发实施,及时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推动贯彻落实。
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重点对市场主体平等准入、创业创新、政务服务等作出规定。审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助力制造业振兴升级。继出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之后,修改节约能源条例,为推进能源革命提供法治支撑。制定湿地保护条例,修改河道管理条例,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法调研,为落实重大国家战略提供法治保障。修改道路运输条例,审议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服务营商环境改善和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和社会领域立法。制定平安建设条例,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加强对网络直播营销等新型消费业态的监管。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地方病防治条例,以更严的标准和监管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制定城乡垃圾管理条例,以法治方式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修改档案管理条例,推动管好用好档案资源。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立法意见建议反馈办法,修改立法听证、论证、评估3个工作规定,健全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工作机制。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要求,修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目前已建立2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畅通基层和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确保立法更接地气、务实管用。(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