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1 01:27:47 来源: sp20241201
法官到村委会查看土地底册。
法官与乡政府、村委会干部实地查看案涉土地,进一步了解案情。
在法官的见证下,村委会干部将补偿款送到陈某手中。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实质性化解一起争议。
陈某多年前开垦荒地并租赁给张某。近期,陈某在索要2020年至今的承包费时,张某以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由拒绝支付。陈某向乡政府申请要求确认案涉承包地归其所有,乡政府作出告知书认为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陈某不服,以乡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内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官认为陈某有合理诉求,但其提出的争议确非土地权属争议,乡政府处理并无不当。为实质化解争议,该院依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心,启动联席会议机制。
内乡法院与县委政法委、乡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村委会共同参与,多方分析后,认为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案涉荒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县自然资源局颁证程序也并无不当。但陈某将荒地变更为农用地这一事实不容否认,村委会在分配该土地时,可以考虑适当补偿,为避免诉累,可组织村委会与陈某进行调解。
经实地走访,明晰工作思路后,法官协同乡政府向陈某耐心释法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努力,村委会自愿支付三年租金作为对陈某的补偿款,并当天兑现,陈某欣然接受,至此该纠纷得到实质化解。(聂传青 雷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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