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下达34.5亿元资金支持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发布时间:2024-11-24 15:00:36 来源: sp20241124

   中新网 沈阳4月16日电 (李晛)治理城市内涝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项目。

  记者4月16日自辽宁省财政厅获悉,2024年年初,辽宁省财政厅下达增发国债补助资金34.5亿元,支持各市组织实施80个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打造安居宜居环境。

  据悉,为用好增发国债资金,一方面抢前抓早下达资金,辽宁省财政厅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辽宁省增发国债资金后的3日内,就将资金分解下达至各市,支持各地抢抓黄金施工期,及早开展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辽宁省财政厅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通知,指导各地及早制定建设方案,严格执行投资建设程序,做实项目规划,做细项目准备,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要求,2024年3月,辽宁省财政厅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聚焦综合提升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及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城市排水防涝作为保障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守牢安全底线,尽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排水防涝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严格工程管理,保障工程质量。

  此外,为高质量实施好城市排水防涝项目建设,持续加大项目管理力度。一是发挥工作机制效能,各级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成立工作推进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流程监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工作。二是全力抓好国债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督促各地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合同约定、经费需求等及时拨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要求支付资金。三是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项目现场实地监督检查,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四是落实绩效评价考评要求,进一步优化绩效考评机制,完善考评内容,推动各市各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据悉,下一步,辽宁省财政厅将与发改、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指导各地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排水防涝综合能力,坚持把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为城市宜居安居贡献财政力量。(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