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执法变成“执罚”?司法部回应

发布时间:2024-11-21 21:50:00 来源: sp20241121

   中新网 3月29日电 国新办2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司法部法治调研局负责人梁尚华在会上表示,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科学设定罚款,行政法规、规章新设罚款时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倡导对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作出细化规定。

  会上,有记者问,有媒体报道称,一些地方行政执法局随意执法,对商户罚款,引发舆论关注。如何避免执法变成“执罚”,维护小微经营者权益?

  对此,梁尚华表示,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多个文件,用一系列“实”的举措,规范行政执法,推动解决随意执法等问题。

  例如,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推动行政处罚裁量适当,要求对同一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处罚种类、幅度,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对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条件只有原则性规定的,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过罚不相适应、重责轻罚、轻责重罚。

  又如,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梳理形成本行政执法领域的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梁尚华指出,今年2月,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规范。要求依法科学设定罚款,行政法规、规章新设罚款时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倡导对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作出细化规定;要求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罚款决定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确保罚款决定符合法理,并考虑相关事理和情理;要求全面强化罚款监督,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