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护企优商”有力度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4-11-26 04:30:40 来源: sp20241126

  各地公安经侦部门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让“护企优商”有力度有温度(法治头条)

  本报记者 张天培

  《 人民日报 》( 2024年04月11日 第 19 版)

  “不以案件办结为终点,做好服务企业的后半篇文章,企业发展更有信心!”前不久,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收到一封来自当地某电梯制造企业的感谢信,感谢当地公安机关不仅迅速破了案,还送上一份“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健全完善内控管理机制。

  近年来,各地公安经侦部门不断创新探索,努力做到“护企优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近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进一步推出便民利企十项工作指引,如结合查办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梳理企业经营管理隐患,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拓展与企业沟通渠道,建设线上“联系群”、线下“服务站”,积极回应企业合理合法诉求……

  在此基础上,公安经侦部门如何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推动营造更健康更安全发展环境,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近日,记者赴北京、浙江、安徽、福建等地进行了采访。

  破解企业报案难、立案难问题

  来到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宽敞整洁的大厅内,墙上醒目的接报案工作流程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指引,清晰标明报立案步骤。

  “在接报案中心,群众反映情况,工作人员统一受理,经侦、法制民警及律师集体审核,报立案过程透明公正、高效便捷。”不到3天,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李成华律师就收到了公安机关为其当事人开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案件受理后,材料由办案系统自动流转至相应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由专人把关督办,全程网上留痕。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汪浩说:“我们定期通报超期案件情况,对不予立案的案件实行‘过筛式’内审,由法制部门进行审核,对未达立案标准的案件及时告知救济渠道,坚决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情况。”

  接报案是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首要环节,是否客观公正直接影响老百姓对执法质效的评价。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创新建立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统一立案标准、规范执法流程,破解企业反映集中的经济犯罪案件报立案难问题。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审判长翟丽佳退休后,作为特约专家,入驻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受案中心。

  “经济案件大多案情复杂、专业性强,当事人往往很难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立案标准心存疑虑。”翟丽佳表示,“我们站在第三方角度,结合丰富的审判经验,从材料证据、犯罪事实等方面进行专业解释,当事人更容易信服。”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法制处负责人王志勇进一步介绍,受案中心推出多项便民举措,确保受立案工作“线下有窗口、线上有平台、自助有终端、咨询有专家”,让企业群众案件有处报、疑问有处答。

  2022年9月,浙江省桐乡市某高速公路服务区承包企业向桐乡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反映一条线索:企业在巡查分公司时发现,某服务区账面欠款150多万元,怀疑内部员工存在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接到举报,桐乡公安机关马上联系该企业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协同办案、调查取证,案件最终成功判结。

  高速公路服务区周边企业点多面广,如何破解此类企业人员流动性大、财务监管不严的问题?桐乡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施伟伟介绍,从一家企业到一个行业,桐乡公安机关加强研判会商,深入剖析涉案主体间的法律关系,逐一破解立案、取证、挽回损失等难点,同时织密警务协作网络,构建桐商、桐警与异地公安双向联络、多方合作的桥梁,确保办案证据完备、司法程序合理合法。

  “总公司业务辐射全国各地,以前就遇到过由于管辖权不清、劳动关系复杂等原因,导致立案难、挽回损失难等问题。”涉案高速服务区承包企业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案件的侦破,为我们扎根桐乡、更好发展注入了信心。”

  引导企业开展合规建设

  自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某科技企业成立以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朱笔卿每年都要去走访几趟。“法务部门成立了没有?”“新员工入职流程明确了吗?”“合作企业背景调查做没做?”每次去,朱笔卿都要问一问企业内部管理情况。

  “我们注意到,企业负责人是科研型人才,一心钻研技术,管理经验比较欠缺,法律意识也不强,企业经营存在很多漏洞。”朱笔卿说。近年来,从加强风险防控、完善采购制度,到组建知识产权部、法务审计部,公安机关帮助企业补上管理漏洞,企业在人员管理、财务支付等方面逐步实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以引导完善合规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发展质量。萧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汤小宽表示:“一个企业的成长,不同阶段有不同需求。我们在企业发展的重要阶段,给出针对性建议,对成长型企业进行全程守护。”

  如何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护航员”?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积极探索,聚焦企业实际情况,准确把握经济类违法犯罪认定标准,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经济案件立案后,难免影响企业发展。我们对此类案件的立案非常严谨,既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又要保护好企业正常经营。”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卫阳介绍。

  不久前,晋江某机械厂负责人金季(化名)报案称,企业经理吴进(化名)私自挪用公司钱款,涉嫌违法犯罪。经办案民警了解,原来,吴进是公司老员工,和金季一起打拼二十几年,两人私交甚好,但近期由于一些私人矛盾,金季怀疑吴进在公司账务上动手脚。

  “厂子从几个人慢慢发展起来,骨干成员都是亲戚朋友,主要靠感情维护,公司运行和账目管理很不规范。”负责受理此案的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何平介绍,“我们仔细核查公司账目,走访多家公司客户,并找来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调查发现,公司存在公私账务不分的情况,吴进没有严格报账,但也不存在私吞钱款问题。”

  于是,何平邀请金季和吴进一起坐下来,把了解到的实际情况给双方解释,耐心消除误解。何平表示,“我们办案不仅要追求法律效果,也要注重社会效果,对于涉企犯罪行为要以法为据、坚决打击,对于纠纷事件,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并结合发现的问题,引导企业进行合规建设。”

  筑牢企业风险隐患“防火墙”

  “企业通过违法手段获得融资或使用资金公私不分,将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请对照《关于防范民营企业融资风险的提示》,尽快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不久前,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公司企业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陆久春来到辖区某企业,提醒企业负责人注意预防高风险经济犯罪。

  “企业融资过程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防范,风险防范提示书中一一列举,一目了然。”该企业法务部负责人说。

  2022年11月以来,泉州公安定期上门与企业面对面沟通,对企业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的原因、规模、危害等开展前瞻性、深层次分析,通过“风险防范提示书”“风险防范建议书”“风险预警报备单”机制,提醒企业提高警惕,及时采取措施。

  走进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山下湖镇华东国际珠宝城,琳琅满目的珍珠饰品、熙熙攘攘的人流,一派热闹景象。

  “在店门口就能进行法律咨询。”在诸暨市公安局珍珠小镇警企联络站民警徐昊炜的指引下,珠宝城商户魏国松顺利签下《珍珠蚌购销合同书》。

  近年来,珍珠直播带货火爆,但商户在经营中常常面临因虚假合同、售卖假货、劳务争议等引发的法律风险。为及时就地给商户提供法律服务,诸暨市公安局在珠宝城内成立了珍珠小镇警企联络站。“我们还邀请市场监管、金融、检法等部门入驻警企联络站,指导直播电商建立行业规范,为商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诸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余键说。

  2月4日下午,在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某企业二楼会议室里,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讲课。芜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卫恒以案说法,提醒企业员工树牢法治思维,严守法律底线。

  了解需求,送法上门。卫恒说:“走访企业过程中,企业和员工反映最多的就是希望公安机关上门进行普法宣传,尤其针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企业员工易发多发的犯罪类型,通过讲述鲜活的案例,推动相关法律规定入脑入心。”

  发布“两书一单”风险防范提示、定期组织开展警企恳谈会、上门开展法治宣讲……各地公安经侦部门推行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筑牢企业风险隐患“防火墙”。

  “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将进一步围绕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在服务企业发展上持续发力,努力营造出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安部经侦局局长华列兵说。(人民日报)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