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业:小心骗子“空手套白狼”

发布时间:2024-06-10 06:11:56 来源: sp20240610

  一些人租赁汽车名为自用,实则将租来的车辆作抵押或转售套现,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生活——

  汽车租赁业:小心骗子“空手套白狼”

  日前,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租车抵押”诈骗案。2022年3月至8月,经济拮据的马某从租车公司租得1辆价值480万元的劳斯莱斯、1辆价值320余万元的兰博基尼和1辆价值280余万元的法拉利,随后他用伪造的证明材料将这些租来的车陆续进行抵押、转卖,非法获利500余万元,拿到钱后于9月逃往了泰国。今年3月,马某被泰国当地警方抓获,随后被押解回上海。据该院办案检察官沈兢儒介绍,经过释法说理,马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9月27日,马某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利用“租车抵押”实施诈骗的案件多发:今年10月13日,湖南省吉首市公安局峒河派出所破获一起租车诈骗案;8月29日,湖北省汉川市居民黄先生报案,称被潘某以豪车为抵押借款20万元,但该车并非潘某所有,所有证件系伪造;8月,河南信阳警方打掉一个租车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而据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易鑫集团副总裁刘爱学介绍,目前该公司每年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此类案件有百余起,损失严重。

  汽车租赁作为全新的汽车使用模式,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犯罪找到可乘之机,衍生出上述骗局。这些“马某”们将租来的车抵押或变卖套取现金,企图“空手套白狼”,不仅侵害了租赁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也制约了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此类骗局有何套路,是否都涉嫌犯罪?为何频发?如何预防治理?

  租车后抵押套现案件频发,相关黑产浮出水面

  在受访检察官看来,像马某案一样,此类骗局有相似的套路。“行为人一般是先以自用为由与租车公司签订协议并缴纳租金,然后通过各种手段使他人相信车辆为其所有,进而通过抵押或者变卖套现。”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侯培光介绍道。

  此类骗局涉及上游的租车、下游的抵押或变卖套现两种行为,租车人是如何骗过“两头”的人?“在这一过程中,承租人对租车公司会采用延长租期并不定期给少量租金、承诺会将车辆归还等借口;对抵押权人或买受人则采取通过中间人证明、伪造证件等方式让他们相信车辆为其所有。”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一部副主任顾杰进一步解释说,“不论承租人在租车后进行抵押套现或是变卖套现,其根本目的都是通过非法处置车辆进而占有转让款项,区别只是在获取非法利益的环节存在不同。”

  然而,许多检察官在采访中向记者反映,抵押权人和买受人也并非都是“清白”的,存在一定不善意的买受群体。“因为贪图便宜,想出较少的钱得到更高价值的汽车,有的人明知租车人意图还将车辆继续抵押或者留作他用。”侯培光对记者分析说。

  值得注意的是,不善意的买受群体有的演变成了专业收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