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6 00:43:02 来源: sp20241106
当骑行团失速之后
“河北少年骑行身亡”引发骑行安全争议,骑行团组织者与参与者责任界定存在法律空白
车流不息的马路上,一名身穿骑行服的骑者忽然猛摔一下,随后停在后方一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前方,距离车头仅有两米左右。电光火石之间,机动车一个紧急左转,才没有让悲剧发生。
这是一名车主发布的,来自行车记录仪的真实画面。
而河北日前发生的一起悲剧事件,再次将“骑行团”推上风口浪尖:来自河北的一名少年在随团骑行的过程中意外倒在对向车道,与驶来的机动车发生碰撞,悲剧发生在一瞬间。
悲剧背后,是在城市中日益受捧的骑行运动,以及因此引发的关于安全性的争议。在此之前,由于部分骑行团存在占据机动车道骑行、随意违反交通规则、危险竞速等问题,被一些人称为“暴骑团”。
新京报记者就此采访多地骑行团组织者。在部分骑行人士看来,随着骑行文化在国内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这本是好事,但一些违规现象也随之发生,“一旦摔过几次后,自然就学会了敬畏速度,敬畏规则。”
“暴骑”行为背后,是法律盲区与监管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有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然而,对于骑行团组织者与参与者的法律责任界定模糊,导致违法成本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这也是法律亟待填补的空白。
悲剧发生后
在知情人眼中,12岁少年的父亲是当地骑行圈的“网红”,平时喜欢在短视频平台分享自己与孩子骑行的视频。视频里,少年总是身穿专业骑行服,弯腰抬头目视前方。
据邻居回忆,少年大概从去年开始接触骑车,已具备一定的骑行经验。“平时孩子都是跟爸爸一起骑,可能是想让孩子锻炼一下,顺便减减肥。”
父子俩喜欢早上骑车,这也是多数骑行爱好者的习惯,邻居曾遇到父子俩凌晨4点多就推车出去。当地曾与父子俩一起骑车的一位骑行爱好者告诉新京报记者,“骑行团一般早上5点多或者6点多开始骑,没有固定时间。”而意外发生时,也是早上6点多。
有媒体报道,事发时骑行团的速度一度达到37码(每小时37公里)。正在备赛的业余赛骑行车手孙潇(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37码这个速度并不寻常,“这对于成年人来说都是一个非常快的速度。”多数骑行爱好者的平均车速都在30码上下,偶尔下坡时才会超过35码。
孙潇说,专业的公路车骑行与日常出行骑车有很大区别,要达到均速37码并非单纯地使劲蹬脚踏板这么简单。“因为专业的公路车车身极轻,有些甚至不到20斤重,所以一旦路上有个小坑、轧上小石子,甚至一阵横风都极易引发翻车事故。要想达到37码的均速,其实非常考验车手控车技术,你要有足够的体力对抗风阻,有足够的力量对抗微小的车身失衡,有足够的经验控制呼吸频率,还要有极佳的心理素质保持镇静。”
在一段骑行视频里,少年或许感知到风险,曾对前方领骑者大喊:“慢点!”但这并没有阻止悲剧发生。8月11日早上6点12分左右,悲剧瞬间发生。最终,少年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去世。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事发路段是当地骑行者的网红打卡地。一位常年在事发路段骑行的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每天傍晚与清晨,河堤上骑车的人总是络绎不绝,汽车与电动自行车也会经过。但是,当地村民和南后台村村委会成员均向记者表示,这是一条尚未验收和正式通车的道路。此外,8月15日,事发路段正在施工的路政工人同样表示,这是一条尚未验收的道路。
“这几年安全事故太多了”
中国警察网公布的视频显示,一个千人骑行团在苏州某公路上“自发组织公路赛”。横冲直撞的骑行团,一度造成交通混乱。据报道,当天,涉事骑行团引发的大小交通事故共十余起。当地交警表示:“这么大的比赛,我们甚至都不知道。”
最终,这一违规上路的骑行团被交管部门驱散。
来自山东的骑行团组织者蔡飞(化名)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几年骑行团的安全事故太多了。”
“去年我曾经眼看着一位骑友摔倒后,又接连绊倒了后面的4辆公路车。”蔡飞说,自己作为组织者,此后许多天没再组织骑行活动。蔡飞认为,一些骑友的速度过快了。
这并非个案。新京报记者此前曾在北京观察发现,有骑行者以40码的速度在山区公路上“狂奔”,这个速度让那位骑行者与一些过往的车辆并行向前。在视频中。记者感慨:“如果前方有车辆违停,或者有违规逆行车辆,对这位骑行者来说都会相当危险。”
来自北京的骑行团长沈南(化名)则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不只是速度过快,一些骑行者还存在随意竞速的现象。
“每次出发前都会在群里发布安全提醒,但一上路,尤其是回来的路上,总会有骑友互相攀比速度,最终你追我赶地开始竞速。”沈南说,在竞速过程中,有骑友的平地速度甚至能超过40码,一旦摔车就是重伤。
沈南团队曾有团员因为竞速摔车而骨折住院。“安全事故发生后,团队内对于竞速现象做了严格规定,现在会安排一辆自行车在最前方领骑,其他骑友不能超过领骑。”
蔡飞同样为团队里不时出现的竞速现象头疼。“热爱骑车运动的一般都有好胜心,竞速现象也由此催生。但是,不顾路况、车况、队友情况盲目竞速的,本质上仅仅是有些人为寻找刺激感而做出的不负责任的举动,代表不了运动精神。”
此外,许多骑行团还存在路线规划不专业问题。一位来自江苏的资深骑行爱好者对新京报记者表示,骑行团有时会选择一些风景优美的路段,但这种路段往往在农村、野外等地,没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且路况复杂。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骑行团安全隐患问题还有不少,比如并排骑车问题、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问题、随意闯红灯问题等。
专业骑行“不建议未成年人参加”
悲剧发生后,未成年人骑行的安全问题再次受到关注。
孙潇自2015年开始接触骑行。彼时,国内喜欢骑行的人还不多,许多人连公路车是什么都不知道。同年,彭于晏主演的电影《破风》上映,单车运动被搬上大银幕,国内的单车运动迎来一次小高潮。
自2016年上半年,孙潇逐渐开始接触骑行团。他回忆,自从接触骑行至今,看到的未成年人参加专业骑行的次数屈指可数。
“其实有个未成年人在车队里不一定是好事。”孙潇说,因为身体未发育完全,未成年人骑行节奏与成年人有所差别,有时全团都要照顾一个未成年人,也会让骑行者分心。
一些专业的骑行团在召集活动时,还会特意提醒“不建议未成年人参加”。
山东某骑行团团长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曾听说过,有骑行团因未成年骑行者发生事故。事情的起因是团队中的未成年骑手因过于兴奋,在路过村庄道路时候未减速,与胡同里出来的三轮车相撞。后面车队因为来不及躲闪,被绊倒了一片。“受伤最严重的人摔断了肩胛骨,休息了几个月。”
上述骑行团长认为,不建议未成年人跟团骑行不仅仅是技术原因,还有心理素质的原因。“青少年心智发育还不成熟,容易上头,肾上腺素飙得比车速都快,一旦控制不住就非常容易酿成事故。”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每年暑假也是未成年人骑行事故的高发阶段。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传教育研究部助理研究员李君接受央视采访时同样表示,对新奇的事物,未成年人比较好奇,容易追求速度。“他可能竞技的心理会比较突出,想要去追求速度,追求刺激等,可能会产生飙车、‘炸街’的现象。”
亟待填补的法律空白
2023年是国内骑行运动蓬勃发展的一年,孙潇注意到,从这一年开始,骑行群里的人明显变多了。
孙潇参加过专业的骑行团,也参加过不是那么专业的骑行团。对比两者,他认为最大的区别就是:安全意识。
“专业的骑行团会格外注意车速和交通规则,遇到有车友‘上头’竞技,便会提醒对方慢点。在路线选择上,专业骑行团会尽量选择有非机动车道的路线,若看到有人在机动车道骑行,也会及时提醒。担任领队的骑手还会根据前方路况打手势,控制队伍的整体速度。”孙潇说,与此相反,越是不专业的骑行团,越不遵守交通规则。
近几年,抱怨骑行团占用机动车道的机动车车主越来越多。有人据此认为,现在的骑行团,与多年前占道行走的“暴走团”没什么两样,骑行团也因此成了许多人口中的“暴骑团”。
除了占用机动车道,骑行团在路上肆意竞速、随意变道、任意闯红灯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7月25日,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发布消息称,交管部门将查处自行车骑行人在城市道路上“竞速行驶”,也就是赛车的情况,对相关违法行为将进行处罚。
北京交管部门通报说,市民对于部分自行车骑行人追逐竞驶、随意变道、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反映强烈。目前,很多自行车爱好者已把骑行作为日常的一种锻炼形式。但是个别人盲目追求骑行运动的竞技性,将市民通勤的道路当作了体育比赛的“竞技场”,竞速骑行,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为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在孙潇看来,近几年随着骑行文化在国内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了骑行运动中,这本是好事,但参与人数暴增的另一面是骑行人员整体素质有所下滑。“其实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骑行团,大多是由新手组成的。新手往往容易追求高速状态下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一旦摔过几次后,自然就学会了敬畏速度,敬畏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有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然而,对于骑行团组织者与参与者的法律责任界定模糊,导致违法成本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这不仅关乎骑行者自身安危,更关系到行人及其他车辆的安全,是法律亟待填补的空白。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亮律师表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目前只有针对电动自行车最高15公里的限速,对于人力自行车限速一直没有明确规定。关于骑行团组织者,如果骑行团出现事故,那么组织者最多也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承担民事责任,比如有证据证明组织骑行过程中有明显逆行、超速等过错。但是无论如何,组织者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我国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非机动车的责任比例。“如果一起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划分是主次责三七开,但肇事双方是非机动车主责机动车次责,那么最终责任比例可能是四六开。”北京市证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浪对新京报记者说。
山东一名交通法专家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不管是公共交通规划变更还是相关法律完善,都有其滞后性。“两者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动作,要确定两者的变更是非偶发的、非小众的普遍性需求之后,相关程序才会启动,而这往往需要一个过程。”
新京报记者 隋坤 【编辑: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