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一轮综改试点 专家:“首创性”“引领性”是亮点

发布时间:2024-11-24 02:27:33 来源: sp20241124

   中新社 上海1月26日电 (李姝徵 高志苗)为国家“试制度、闯新路”的上海浦东新区迎来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

  《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印发。26日,多位专家学者在接受 中新社 记者专访时表示,“首创性”与“引领性”是《实施方案》的亮点。

  《实施方案》瞄准浦东新区具有改革场景、具备率先突破条件的关键领域,在制度型开放、科技创新、人才发展、营商环境、城市治理等方面,推出了一批实质性举措。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研究所所长王果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实施方案》突出了首创性与引领性。“围绕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制度创新,推出一批先行先试改革举措,充分发挥浦东改革开放开路先锋的作用;在借鉴吸收当前改革创新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深化突破,形成成熟经验,立足可复制可推广,放大先行先试效应。”

  王果表示,此番发布的《实施方案》具整体性、战略性和集成型:通过综合授权,破除改革单兵突进、相互掣肘的制约;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发力,是应对国际发展趋势、国内发展要求的战略之举;注重各项改革举措的贯通衔接和各领域改革手段的协同联动,最大限度释放改革总体效应。

  《实施方案》提出的23条改革举措,将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赋予浦东新区更大自主权。其中,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浦东此次综合改革面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试点,不仅能够促进浦东建设国际科创中心核心区,而且能够发挥浦东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优势,引领中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步伐,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刘斌表示,《实施方案》也明确了未来浦东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点方向,在资本市场、创业投资、企业并购、科技保险、中小企业贷款等方面要求浦东先行先试,率先试点,是一项全方位,多领域的改革试点工作。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中国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谢一青表示,《实施方案》明确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前者是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新质生产力引擎,后者则为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提供制度保障。

  “从推动基础研究创新,到创新成果的产业化;从创新前的金融科技支持创新,到创新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吸引和集聚世界优秀人才的体制机制建设等,”在谢一青看来,浦东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覆盖了科技创新的“全流程”,具有很强的引领意义。“此次改革试点不是‘一城一政’的尝试,而是全方位的制度型开放。”

  “改革开放是根植于浦东发展的内在基因。”王果表示,一方面,浦东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有助于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互衔接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好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

  另一方面,浦东以制度型开放促深化改革、促创新发展,通过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改革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瓶颈,为中国制度型开放探索经验。(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