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海关查获违规携带494件文物出境案

发布时间:2024-11-10 01:06:21 来源: sp20241110

  近日,西安咸阳机场海关查获一起违规携带文物出境案,这批文物不仅数量多,而且时间跨度大、品类涉及广,成为近年来陕西省最大违规携带文物出境案件。

  事发当天,西安咸阳机场海关在监管由西安出境前往日本东京的航班时,当班关员在托运行李图像中,发现一件未申报的托运行李图像存在明显异常,显示有大量形状不规则的金属物品,和大量轮廓清晰显示为碗碟杯盏之类的物品,当事人并没有提前向海关进行出境文物申报。海关关员随即要求该旅客前往监管现场进行开箱查验。从中查获古钱币、古摆件、茶碗等疑似文物多件。

  西安咸阳机场海关旅检二科 杨国芳:我们将该批疑似文物进行了暂扣,并送到了陕西省文物鉴定中心进行专业鉴定,认定共有494件为一般文物。

  不仅时间跨度大,这批文物涉及的品类也比较多,包括元朝时期的铁权、明朝时期的青釉碗和铜镜、清朝时期的白釉碗和青花瓷盘以及汉、唐、宋等多个朝代的各类古钱币,还有清朝时期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当时的各类古钱币,都属于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给海关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西安咸阳机场海关副关长 刘文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

  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