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08 12:26:13 来源: sp20240608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各级教育、财政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全面深化资助育人,持续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出台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2022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2〕110号),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据统计,2022年共计为379万人减免利息约19.46亿元,为10.3万人延期应偿还本金5.93亿元。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更加完善

  为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健康成长,2022年6月,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指导与营养教育工作方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干预试点方案》,从2022年开始,结合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结果,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膳食指导和营养教育,并探索可推广的学生营养健康改善模式。2022年10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号),进一步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完善管理体制,强化供餐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和食材采购,加强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

  经过长期不断努力,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特别是原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进行资助;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中等职业教育方面,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在普通高中教育方面,以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在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资助体系。

  二、学生资助工作发展实现新突破

  (一)惠民生、兜底线功能作用持续发挥

  学生资助让因贫失学、因贫辍学成为历史,让教育公平这一崇高理念落地生根、成为现实。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和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后,学生资助工作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调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新增共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2类人员信息,特殊困难学生群体信息从7类增加到9类。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指导督促陕西等四省份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监管系统试点,推动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等80个县开展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在17个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营养干预试点工作。推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顺利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了全国全覆盖。在疫情、水灾等灾害期间,通过开展“绿色通道”、临时救助等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渡过难关,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他们手中。

  (二)数字化、精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积极响应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要求,推动学生资助数字化转型,为精准资助提供支撑,为智慧资助创造条件。加速平台建设,3次升级优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百余项功能;全面上线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实现申报与评审等工作的全流程数字化;同步建设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学生资助大数据平台和全国学生资助办公系统、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等。目前,资助系统服务全国3700多个资助机构和50多万所学校的200多万名用户。加快数据共享,积极对接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为各地各校精准认定提供相关信息支撑;推动学籍信息共享,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工院校管理系统实现在线对接,确保信息准确;实现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对接,支持地方和高校全面获取助学贷款信息。各地各校积极探索实行数字化管理,部分省份建设了资助业务“一网通办”平台、资助资金统发系统等,实现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部分高校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识别认定机制,通过构建智慧资助平台和管理系统,实现资助项目网上申请、办理、发放和管理。

  (三)全方位、精细化育人模式逐步完善

  各高等院校不断健全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拓展形式、整合资源,帮助受资助学生培根铸魂、启智增慧、成长成才,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组织开展“资助育人·大国工匠进校园”“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助学逐梦人”等具有时代特点、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资助育人系列活动,同时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等活动。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榜样引领作用,在媒体刊登本专科和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名录,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开设“青春榜样”栏目。各地各校积极选树优秀受助学生典型,组织优秀学生宣讲、开设励志讲座等,引导广大学子见贤思齐、崇学向善;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提供校园适应性讲座和文体美等基础知识技能教学,并以勤工助学等方式,组织、鼓励学业成绩突出的学生结对帮辅学习有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多元化、立体化宣传格局基本形成

  各地各校持续加强新时代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坚持党性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掌握时机节奏,不断丰富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中考、高考前,向全国范围内的初、高中毕业生印发《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和《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秋季学期入学前,组织高校随录取通知书向每一位新生寄送资助政策简介,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全国多地区手机用户发送近7亿条资助公益短信,连续18年开通教育部暑期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累计接听2.85万通来电;推动偏远地区开展“三个一”宣传工作;2022年8月召开第十场“教育这十年”“1+1”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学生资助事业改革发展成效;在媒体平台刊发中国学生资助年度发展报告;常年开通热线电话,常态化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宣传资助政策及各地各校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及时解答回复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问题和意见;高度重视网络诈骗警示教育,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说诈”等栏目,提醒广大学生防范各种形式的网络诈骗;在关键时点发布“培训贷”“助学骗局”预警;继续开通不良“校园贷”举报通道。各地各校开通暑期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发放资助政策明白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折页,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下乡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等活动,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推送反诈指南,组织有奖答题竞赛活动及拍摄宣传片、微电影等开展防诈骗教育。

  (五)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能力稳步加强

  注重提高学生资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监管责任、管理制度、资助程序、资金管理、信息管理和队伍建设。督促各地各校落实《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规范开展本专科生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港澳台侨奖学金评审和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审核等工作。举办全国学生资助工作干部队伍业务培训,累计培训24.1万人次;开展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培训人次达百万。修订印发《中国学生资助文献汇编》,编印学生资助工作案例,推广工作典型。

  (六)人性化、暖民心资助特点更加鲜明

  疫情期间,各地各校全面落实落细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开通资助热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受理学生资助申请;通过延长贷款申请时间、简化办理流程、首贷异地授权办理、续贷远程办理、急需返校优先办理等措施,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为消除疫情、水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影响,各地各校不断推新招、出亮点,向受疫情、水灾影响的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贴、路费补助、爱心礼包等,实施特殊时期心理辅导,利用大数据分析、校园卡补助等形式开展“隐性资助”,做到学生经济帮扶一个不少、关心关怀一个不落。

  三、学生资助人数和资助资金持续增长

  2022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普通高中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学生16144.16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下同),累计资助金额2922.30亿元 ① 。

  其中,资助学前教育幼儿771.47万人次,资助金额100.35亿元;资助义务教育学生7518.11万人次,资助金额577.35亿元;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1996.72万人次,资助金额400.72亿元;资助普通高中教育学生1269.62万人次,资助金额168.29亿元;资助普通高等教育学生4588.24万人次,资助金额1675.59亿元。

  四、财政资助资金占主导地位

  (一)财政投入2098.76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1.82%

  2022年学生资助资金中,财政投入共计2098.76亿元,比上年增加91.72亿元,增长4.57%。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87.83亿元,比上年增加49.83亿元,增长4.03%;地方财政资金810.93亿元,比上年增加41.89亿元,增长5.45%。

  财政资金占资助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1.82%,是学生资助资金的主要来源,发挥了主导作用。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占资助资金总额的44.07%,占财政资金总额的61.36%;地方财政资金占资助资金总额的27.75%,占财政资金总额的38.64%。

   学前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96.67亿元,占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6.33%;义务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573.76亿元,占义务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9.38%;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394.61亿元,占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8.48%;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158.96亿元,占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4.46%;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874.76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52.21%。

  (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571.14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9.54%

  2022年,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共计571.14亿元,比上年增加140.28亿元,增长32.56%,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9.54%。

  (三)学校资助资金投入226.71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76%

  2022年,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支出资助资金共计226.71亿元,比上年增加28.53亿元,增长14.40%,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76%。

  (四)社会资助资金投入25.69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0.88%

  2022年,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各类资助资金共计25.69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0.88%。

  五、各学段学生资助成效显著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2022年,全国各级政府、幼儿园及社会共计资助幼儿771.47万人次。其中,政府资助710.03万人、幼儿园资助57.38万人次、社会资助4.06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100.35亿元,其中,政府资助96.67亿元、幼儿园资助3.53亿元、社会资助0.15亿元。

  1.政府资助

  2022年,全国各级政府共资助幼儿710.03万人。其中,西部地区502.28万人、中部地区89.29万人、东部地区118.46万人。

  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学前教育政府资助资金96.67亿元,占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6.33%。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政府资助资金66.95亿元,占69.26%;中部地区9.37亿元,占9.69%;东部地区20.35亿元,占21.05%。

  2.幼儿园资助

  2022年,全国幼儿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幼儿57.38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21.51万人次、中部地区25.03万人次、东部地区10.84万人次。

  全国幼儿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幼儿资金共3.53亿元。其中,西部地区1.35亿元、中部地区1.38亿元、东部地区0.80亿元。

  3.社会资助

  2022年,全国4.06万人次幼儿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1.08万人次、中部地区0.54万人次、东部地区2.44万人次。

  社会资助资金共0.15亿元。其中,西部地区440.53万元、中部地区144.86万元、东部地区903.91万元。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2022年,全国共资助义务教育学生7518.11万人次,资助金额577.35亿元。2087.95万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资助金额208.57亿元;3504.44万名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政策,资助金额335.18亿元;地方政府资助1862.31万人次,资助金额30.01亿元;学校资助35.67万人次,资助金额2.33亿元;社会资助27.74万人次,资助金额1.26亿元。

  1.生活费补助

  2022年,全国共有2087.95万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包括寄宿制学生1131.25万人、非寄宿制学生956.70万人。其中,西部地区1305.21万人、中部地区532.40万人、东部地区250.34万人。

  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资金208.57亿元,占义务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36.13%。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8.61亿元,占生活费补助资金的47.28%;地方财政资金109.96亿元,占52.72%。

  2.营养膳食补助

  2022年,全国共有28个省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3504.44万人。其中,国家计划地区726个,覆盖学校6.37万所,惠及学生1973.01万人;原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五类地方计划地区794个,覆盖学校3.56万所,惠及学生1151.26万人;地方自行开展地区219个,覆盖学校1.79万所,惠及学生380.17万人。

  全国各级财政投入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共计335.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2.32亿元,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78.26%;地方财政资金72.86亿元,占21.74%。

  3.地方政府资助

  2022年,地方政府在落实生活费补助、营养膳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另外资助义务教育学生1862.3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