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就可持续发展披露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4-12-31 02:51:24 来源: sp20241231

人民网北京2月9日电 (黄盛)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8日消息,三家交易所同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并自2月8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总体来看,沪深北三家交易所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均聚焦建立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和环境信息披露、社会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披露、过渡期安排及缓释措施等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三家交易所发布《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有助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引导各类要素向绿色可持续领域聚集,促进双碳目标实现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五种能力和中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也有助于重视可持续发展的优秀上市公司从同行脱颖而出,获得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认可,从而进一步提高估值水平。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助力构建可持续发展规则体系

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方面,三家交易所均明确了上市公司的披露内容及披露原则,要求公司在双重重要性披露原则下,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可持续发展议题进行分析,提高可持续发展披露数据的可读性和有效性,提升上市公司披露质量。

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三家交易所明确了上市公司在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保护、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的信息披露要求。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通过披露转型计划、应对措施等,促进上市公司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将防治环境污染、循环利用资源等融入公司发展战略。

在社会信息披露方面,《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设置了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创新驱动、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安全与质量、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员工等重要社会信息议题。

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方面,《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按照不同议题及重要性建立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制度、控制措施和程序情况等,并披露反贪污反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情况。

在过渡期安排及缓释措施方面,沪深两市均要求属于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首个报告期上市公司无需披露相关指标的同比变化情况,对于定量披露难度较大的指标,可进行定性披露并解释原因;在2025年度、2026年度报告期内,披露主体难以定量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当期财务状况影响的,可仅进行定性披露。北交所不对可持续发展报告作强制性披露规定,鼓励公司“量力而为”。

优化绿色资源配置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据介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离不开更加有效的金融资源配置。2023年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也进一步要求,做好包括绿色金融在内的五篇大文章。

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国家战略、支持绿色发展、践行社会责任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资本市场监管部门或自律组织积极出台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助力社会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022年11月,中国证监会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中,要求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制定立足我国实际、符合国际趋势、具有中国特色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明确实施路径,有计划分阶段逐步推广。

作为资本市场核心机构和重要平台,沪深北三家交易所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枢纽功能,推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积极为符合国家战略的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直接融资支持,多措并举引导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上交所表示,近年来持续引导上市公司加强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在推动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改革中积极融入绿色可持续要素。截止2023年底,上交所共102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率达到47%,披露数量和占比均创出新高。上证5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基本实现全覆盖,上证180指数样本公司报告披露率超过90%。

深交所表示,曾先后推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白皮书》《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白皮书》,通过分享深市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实践及优秀案例,引导上市公司强化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意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北交所表示,将充分发挥“主阵地”的市场功能,深化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快提升市场建设成效,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绿色转型,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责编:乔业琼、章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