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三评“教师减负”之三:回归教学本质,谁来办?

发布时间:2024-11-15 02:20:51 来源: sp20241115

减少主责主业之外的工作任务,是中小学教师群体一直以来的心声与诉求。政策护航下,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教师减负”是一项系统又庞大的工程,并非易事。如何减轻教师负担、确保教师为教书育人充分投入精力,是关系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教师队伍稳定优化的重要问题。

办学有规律,教师有主业。何为尊师重教?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让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基本体现。对“教师减负”工作要一抓到底、久久为功,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

首先,站在教育之外看教育,视角不能是“俯视”。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不应将教师视为“社会事务帮手”。中办国办出台的意见已对中小学教师减负作出明确规定,各地也已出台减负清单,要严格落实、加强监管。如“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等等。各级党委和政府还要进一步协调各部门力量,严格控制各种入校检查,构建科学合理的减负治理机制,细化减负清单和责权清单,增强执行的可操作性。

其次,尽快提升教育系统的治理理念与能力。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协调好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的关系,明晰政府、学校的权责边界。对于一些社会事务工作,校长、教师应有权拒绝执行。学校也应完善内部治理。比如,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任务,优化非教学工作流程,对非教学工作进行合理分配和安排。再如,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重大事项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应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此外,从监督、投诉机制来看,应加强督导落实,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学校和教师有正规、畅通的意见反映渠道。

同时,评价机制是衡量和指挥教师工作的“尺子”,对学校的评价应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对教师的评价应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基本要求。对于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和评价方式,要切实扭转过来。比如,要优化教师职称评审标准,进一步弱化中小学教师副高及以下职称评审中论文、教科研课题的分量。值得关注的是,已有地方对教师工作任务做出明确界定和分类,从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相关工作、自身专业发展、参与学校管理、承担行政工作等方面对教师工作量进行精细化分类管理和计算,将教师工作的重点定位于教学工作和自身专业发展上。这样的做法,颇具参考价值。

教育是关乎千家万户的事业,同时,教师也是专业性非常强的职业。尊重,并不意味着凡事参与,而是意味着给足空间、给够信任。给“教师减负”,让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教书育人的主业上去、放到立德树人的使命上去,既是遵循教育规律的内在要求,更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唯如此,才能让教师有时间俯下身来与孩子交流、静下心来思考教学,更好培养出健康、快乐的孩子。

(责编:徐玉涵、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