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17:40:14 来源: sp20241205
中新网 西宁4月15日电(记者 李江宁)据青海省林草局15日消息,日前,青海发布1号总林(草)长令《关于依法加强林草资源管理的通知》,要求青海省各级林(草)长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级总林(草)长会议部署,依法加强林草资源监管,提升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据悉,总林(草)长令要求各级林(草)长亲自推动,切实担起“一把手”责任,认真履行巡林巡草职责,研究解决林草领域存在的问题,真正将林(草)长的作用体现在牵头抓总、破解问题上,持续强化乡镇和村级林(草)长履职尽责,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图为青海海西州乌兰县都兰湖国家重要湿地。青海省林草局供图同时,青海将加快推进《青海省林(草)长制工作条例》立法进程,完善林(草)长制工作调度、督办、通报等制度。青海省级相关部门健全完善禁牧、草畜平衡管理、草原违法图斑判定、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建设、野生植物保护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丰富“林(草)长+”工作模式,形成工作合力。
据青海省林草局相关部门介绍,青海将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执法监管,综合运用部门会战、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警示约谈、有奖举报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草地湿地、毁林毁草毁湿、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同时,青海将持续推进森林督查图斑、草原变化图斑、湿地疑似违建问题图斑和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图斑核查,问题图斑核查率要达到100%。持续加大林地草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违法问题图斑的整改销号工作,确保案件查处整改率达到95%以上,全面遏制全省毁林毁草毁湿问题。(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