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00:28:45 来源: sp20241126
在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上,有一栋灰色的“工”字型办公楼,大楼门前立有一块石碑,上面写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为“全国工商联”)旧址。从一张张模糊的旧照,到一个个耀眼的纪念杯,珍藏在这里的历史资料共同记述着,70年来,工商联在团结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发挥的巨大作用。
毛泽东在西柏坡会见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阿·伊·米高扬。一张黑白旧照翻开了全国工商联70年栉风沐雨的故事。这张照片拍摄于1949年2月初的西柏坡,彼时的毛泽东正在与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阿·伊·米高扬进行一次重要会谈。
“我们准备成立一个工商联组织,这可以把工商业方面的活跃人物组织起来,其主要任务之一是使他们较有组织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二是使他们有监督地自我改造。”会谈中,毛泽东提出了成立工商联的想法。
这是毛泽东与米高扬的首次见面。在这个曾被日军炸破房顶、后又修复的农家院落中,毛泽东与米高扬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多个领域交换了意见,其中一条就是筹办工商联。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力,中共实行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政策,进一步明确了筹建工商联的决议。
1951年10月6日,中央统战部邀请来京参加国庆观礼的工商界代表参加座谈。座谈会后,时任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向中央建议,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委会指定一个筹备全国工商联的小组,负责进行准备工作。
建议顺利被中央采纳,11月,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筹备处正式成立,指定由陈叔通、李维汉、章乃器三人共同负责推动全国工商联的筹备工作。
1952年8月,政务院公布施行《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这一文件对工商业联合会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工商业联合会是各类工商业者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次年10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全国工商联正式成立。
来源: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