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22:19:46 来源: sp2024121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合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近日,最高检、全国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这批典型案例的背景、特点以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举措等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此次发布这批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主要有哪些考虑?这批典型案例有哪些特点?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去年12月,最高检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根治欠薪工作,就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农民工等劳动者群体的合法权益提出具体措施。今年2月,最高检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强化检察机关和工会协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同时,今年最高检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也明确将“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列为重点工作。为落实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以及“一函两书”制度、“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等部署,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和引领作用,依法推进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解决,我们筛选编写了“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一方面供各地检察机关办理同类案件,携手工会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提供参考借鉴,另一方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希望通过这些身边的案例让更多劳动者了解更多依法维权的途径与方式。
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和相关部门处置欠薪举措的落地,大部分劳动者可以顺利追回本来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但实践中,还存在一部分因企业恶意逃避欠薪致使劳动者工资支付不到位、执行难等问题,往往这些情况涉及劳动者较多,欠薪金额较大。此次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突出诉源治理,检察机关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强化监督质效,积极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开展专项监督、建立长效机制等,发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优势,有力推动劳动者欠薪问题的源头治理。工会及时排查发现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强化与检察机关协同共治,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如上海某餐饮公司劳动欠薪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中涉及35名劳动者,因申请人身份及救济方式不同,检察机关组建跨部门联动办案团队,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督促相关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线索等形式,将35名劳动者的欠薪全部追回。针对办案发现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某区检察机关牵头行政执法机关、市场登记机关建立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机制,与区总工会共同印发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框架协议,形成治欠保薪工作合力。
记者:近年来行政检察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今年有什么打算?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这为检察机关更好地保障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为其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高质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促进劳动者权益保护。2022年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2023年又延长一年,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和特定群体权益保护,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单独将就业领域作为其中一项监督重点领域,将农民工作为特定群体之一纳入合法权益维护重点范围。同时,鼓励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特色“小专项”。指导安徽、江西、海南、云南、甘肃、新疆等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小专项活动,办理此类行政检察案件约2600件,为农民工讨薪2.3亿余元。二是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聚焦劳动就业领域行政案件,加大监督力度,监督法院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依法及时执行,促进争议一揽子化解。2023年,共办理涉劳动就业、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3100余件。聚焦工程建设、餐饮服务、网络订单配送等容易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多发行业、领域,特别是注重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者权益维护。某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外卖骑手工伤认定案中,发现一些新招聘尚未参保、短期灵活用工如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客观原因有时难以获得充分社会保障支持,推动与区法院、司法局、人社局出台《关于在涉劳动关系检察工作中加强共同调处与协作支持的意见(试行)》,就如何实质化解争议、避免“程序空转”、加强治理堵漏等,促进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达成共识,确保新业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坚实保障。三是注重诉源治理,推动重点突出问题标本兼治。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专项治理相结合,发挥大数据作用,灵活运用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白皮书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监督纠正、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建议,促进同类突出问题的治理,起到“监督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强化农民工权益保护,通过构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已帮助61位农民工讨回薪酬48万余元,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工资专款账户6件,涉及金额340余万元。今年3月,最高检第七检察厅专门印发通知,推广该监督模型,指导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用好模型,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切实保障农民工安“薪”不忧“酬”。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总结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成功经验基础上,持续聚焦劳动就业领域特别是新就业形态领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推动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行为;二是积极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在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的基础上,推动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向新就业形态等领域拓展,有针对性督促解决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欠薪多发问题;三是进一步指导各地开展劳动就业领域小专项活动,对企业恶意注销欠薪、法院执行不规范等情形,开展专项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有力推进劳动者欠薪问题的源头治理。
记者:全国总工会在推动贯彻执行劳动法律,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王君伟:一是全面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全国总工会落实2024年“559”工作部署,全面实施涉工法律规定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并分别与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印发会议纪要,对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年初,全国总工会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进行修改并印发,拓展了劳动法律监督范围,规范监督流程,以“一函两书”为抓手,推动解决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问题,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二是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协同协作机制。2024年初,全国总工会分别与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国工会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部署会,制发《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一函两书”协同协作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劳动法律规定在基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近期,上海、天津、湖北、江西等省(市)总工会先后与检察机关出台协同协作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工作意见;贵州、云南等省总工会建立了工会与法院、检察院、人社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级协同协作机制取得积极进展。三是运用多种手段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近年来,全国总工会指导地方各级工会积极探索,通过“商调裁诉援执”争议处理一体化机制为劳动者提供维权服务,对劳动者因欠薪、工伤等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地方各级工会结合实际,不断创新,以“一函两书”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建立劳动违法行为曝光和谴责、劳动违法信用信息登记等制度,形成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长效机制,推动解决欠薪等劳动违法突出问题,取得较好的成效,为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积极参与和推动立法。全国总工会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等重点工作,围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和参与修改劳动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指导地方工会积极推动劳动法律监督专项立法。截至目前,已有12个省(区、市)出台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来源:最高检网站)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