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国家保密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10-21 03:00:27 来源: sp20241021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 2024年7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6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国家保密局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修订背景情况。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国务院于2014年1月17日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在推进保密依法管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保密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为适应需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进一步健全了保密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了保密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保密法有关制度规定,明确保密法具体实施举措,需要对《条例》作出修订。

  国家保密局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保密法修订工作,向国务院报送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收到送审稿后,司法部广泛征求了有关中央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专家学者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会同国家保密局认真研究,修改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2024年6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修订草案)》。2024年7月10日,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修订后的《条例》。

  问:修订《条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修订《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以下总体思路:一是细化党管保密原则,健全党管保密体制机制,确保保密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在保密法制度框架下,细化、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新修订的保密法有效实施。三是聚焦保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提炼近年来保密工作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成熟制度。

  问:《条例》在坚持和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方面作了哪些细化?

  答: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是保密工作的本质特征,是保密工作长期实践和历史经验的总结。此次《条例》修订增加了党管保密专门条款,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保密体制机制,明确了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领导机构的具体职责,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及重大政策措施,更好发挥党管保密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提供了制度保障。

  问:《条例》在定密管理方面作了哪些细化?

  答:为进一步提升定密工作的精准性、科学性,《条例》对定密管理制度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一是明确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制定修订要求。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以明确、直观的方式列明国家秘密事项、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定密依据。《条例》明确,有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应当依据本行业、本领域以及相关行业、领域保密事项范围,制定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从源头上保障定密工作的精准性、科学性。二是进一步细化定密责任人范围和具体职责。《条例》明确,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本单位的法定定密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明确一定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