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8 04:49:31 来源: sp20241128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彩礼纠纷裁判规则,有利于推动我国传统婚嫁习俗的现代化转型,遏制“天价彩礼”等不良现象,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文明进步,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新的法治力量。
近年来各地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对此,最高人民法院1月18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彩礼问题规定》),通过明确裁判规则,引导人民群众更加理性地看待彩礼问题,该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彩礼作为我国历史悠久的婚嫁习俗之一,自古以来便在缔结婚姻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彩礼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天价彩礼”,相关话题多次引发群众关注和讨论。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彩礼问题规定》,既是对整治这一社会现象的积极回应,也是法治精神在传统习俗领域的具体体现。
首先,《彩礼问题规定》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对行为人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的反对态度。在近年来见诸报端的不少案例中,彩礼往往被异化成了一种婚姻交易,甚至成为某些家庭敛财的手段。这不仅扭曲了彩礼这一传统习俗的原本意义,也严重侵害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彩礼问题规定》明确提出,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为打击“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现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同时,《彩礼问题规定》在彩礼范围的认定上也展现出了高度的灵活性和务实性。它并没有一刀切地将所有与婚姻有关的财物都纳入彩礼范畴,而是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了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因素。这样一来,既尊重了地方习俗的多样性,也能够避免法律适用的僵化,有利于妥善化解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彩礼问题规定》还对彩礼和日常消费性支出进行了区分,明确指出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以及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不属于彩礼。该项规定有助于澄清社会公众对彩礼概念的模糊认识,毕竟情侣之间相处不可能没有任何金钱往来,防止因彩礼在日常生活中的泛化影响情侣正常的恋爱交往。
在返还规则上,《彩礼问题规定》同样体现了平衡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立法精神。它并没有简单地规定彩礼必须返还或不得返还,而是根据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彩礼数额的高低以及当地习俗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这样的规定既充分考虑了婚姻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也兼顾了社会公共效益,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彩礼纠纷裁判规则,有利于推动我国传统婚嫁习俗的现代化转型,遏制“天价彩礼”等不良现象,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文明进步,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新的法治力量。期待在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彩礼问题规定》能够切实发挥应有作用,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加公正、文明的法治环境。(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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