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多民族大一统国家,清朝有哪些灵活多样的高端操作?

发布时间:2024-11-30 08:30:22 来源: sp20241130

  治理多民族大一统国家,清朝有哪些灵活多样的高端操作?

  |“大一统”的巅峰与西方的挑战之①(下)

  三、齐政修教与因俗而治

  清王朝是一个精致化统治多族群、版图辽阔的“大一统”江山的王朝。历史学家傅乐成说,“其国祚能长达268年,更能造成100年以上的盛世,这种成就,决不是偶然的……中国历史上促成改朝换代的内在因素,不外四端,即:外戚、宦官、权臣和藩镇,但满人能使这四种因素的危险性,减到最低的程度。”

  秉持“怀之以德,违之以兵”的治理原则,清廷实行灵活的文武政教治理策略,以维系四方诸族的认同。一方面绍述儒家思想,尊崇宋明理学;同时,推崇蒙藏地区的藏传佛教信仰,与儒家思想并包互补。另一方面,清朝对疆域的治理,既有“一体化”统治,也对不同族群“因俗而治”。与元明两朝相比,清政府对各族事务的处理灵活高效,极大地稳固了满与汉、蒙、藏的一体化政治关系。

▲清朝治理制度示意图。(图片来源:地球知识局)

  自汉代以来,孔子是儒家道统的象征,祭孔活动成为历代王朝政权强化统治正当性的象征手段之一,清朝帝王概莫例外。1636年甫改国号,皇太极就“建庙盛京,遣大学士范文程致祭。奉颜子、曾子、子思、孟子配。定春秋二仲上丁行释奠礼。”1644年,清军入关,顺治帝即下旨:“先圣为万世道统之宗,礼当崇祀,昭朝廷尊师重道至意。”清朝前期,统治者需要取得文化领域的至上权威,孔子以及孔庙释奠成为实现这一政治目标的有利途径。仿照祭孔的仪式,清朝统治者重理历代帝王庙祭祀统绪,恢复元世祖牌位,并陆续将辽金等朝皇帝增入祭祀之列,对汉与非汉政权一视同仁。

  清朝在政治上,藉由尊崇明朝诸帝,表明其继承历代帝王的“政统”,延续列圣列王,为伏羲以来政统宗子。在文教上,透过崇尚儒家学术,展现其宗奉儒家思想的“道统”,尤其传心殿经筵致祭之典,更充分代表中国文化“道统”承绪。这些措施,大多肇端于清前期的皇太极、顺治帝,经由康熙皇帝的确立与推行,遂为清朝帝王齐政修教的重要内容。

  清朝对边疆地区的统治策略灵活多样。在某种意义上说,清朝似乎有两个“首都”:一个是正式的首都北京,另一个是部分担负首都职能的热河(今承德),康熙以后,清代皇帝每年在“热河行宫”(承德避暑山庄)接见蒙藏政教首领与外藩使臣,举行秋狝、礼佛、会盟、封赏、赐爵等活动。清代管理蒙藏及外藩事务的政府机构理藩院,是清代处理边疆及前期涉外事务的衙门。

  清朝在疆域治理上实施严密统治。1673年,清廷下令撤藩,三藩叛乱。康熙帝于1681年平定三藩之乱,消灭地方势力的割据企图。雍正年间,清政府在西南地区,力推改土归流,除其土官,破其割据,去其陋规,科田纳粮,将其纳于直接统治之下。在蒙藏地区,清廷对藏传佛教的黄教教派扶植兼抑制,凭之控制蒙藏。特别是雍正帝在位时期控制了黄教的护法权,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正式设立金瓶掣签制度,规定最高等级活佛转世的最终确认权。

▲雍和宫藏金奔巴瓶。(图片来源:雍和宫管理处)

  18世纪20年代以降,俄国对蒙古土尔扈特部横征暴敛,索子为质,迫其参战,土尔扈特人思归故土。1771年前后,在首领渥巴锡率领下,土尔扈特人历时八个月,行程万余里,义无反顾地回归祖国。乾隆帝对其妥善安置,优礼有加。土尔扈特部的回归,彰显出中华文明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东归英雄纪念塔,坐落于新疆库尔勒市龙山之上。( 中新社 发 焦银辉 摄)

  有清一代,统治者既“一家之政”,即所谓“所用之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之人也;所行之政,礼乐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又主张“达其志通其欲,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在地方行政方面,郡县制、盟旗制和伯克制三者并用。

  针对以汉人为主的内地十八行省,清廷以省、道、府、县等各级政府进行直接管理。在东北地区,清廷设置军府制,由中央派遣将军,分驻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署理军政。后又在汉人较多的地区,设立府厅州县署理民政,实行旗民分治。在蒙古地区,实行盟旗制度,将蒙古地区分成24部49旗,由理藩院委派蒙古王公担任“札萨克”(旗长),管理一旗事务。一旗或数旗合为一盟,盟长也由理藩院委派的蒙古王公担任。清朝通过盟旗制度,界定蒙古各部的活动范围,分而治之。在新疆地区,清廷实行军府伯克制,以将军辖下的都统、参赞、办事、领队等各级驻扎大臣兼管民政。伯克是等秩不同的大小封建领主,最初该制度仅存于天山以南,后推广到天山以北,但废除其世袭特征。在西藏地区,清廷实行政教合一制度。雍正年间,设驻藏大臣管理西藏事务,拥有与达赖喇嘛共管西藏的行政权。西藏噶厦政府设噶伦、俗官、僧官等,由中央政府决定人选。凡涉及重大问题,如西藏与邻国关系、军队驻防、宗教领袖继承等,均由驻藏大臣处理并上报朝廷决定。

  另外,清政府还制定面向蒙回藏的专门法规。《蒙古律例》《西宁青海番夷成例》《西藏通制》和《喇嘛律例》,分别适用于不同地区。嘉庆时,清政府编纂的《理藩院则例》和《回疆则例》两部大型法规,其内容博大,适用范围广,编纂体例严谨,是清代少数民族法规统一化的标志。

▲清代乾隆皇帝赏赐地方土司的车里宣慰使官服。(人民日报 杨俊峰 摄)

  四、康乾盛世与华夷之变

  康乾盛世天下太平,康熙帝“永不加赋”和雍正帝“摊丁入亩”的税制改革极大地减轻了百姓生育所要承担的税务压力,玉米、番薯、马铃薯等外来农作物的普及也大大改善了农业社会的食物供应条件,加之气候上冰期消退,康乾盛世的人口从明末的6500万激增至4亿。正是在这样一个“太平盛世”之中,华夷之辨的社会观念也发生了流变。

  入关之前,皇太极即宣布“满汉之人,均属一体。”他把满、蒙、汉三个民族的关系,比作五味,“调剂贵得其宜”,才能“得其和”。定鼎北京之后,顺治强调“我国家荷天休命底定中原,满汉官民,俱为一家”“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联臣子。”康熙亦言,“朕中外一视,念其人(蒙古族)皆朕赤子,覆育生成,元无区别。”

  尽管如此,按照儒家传统的“华夷之辨”,身为关外的女真人是来自东北之“夷”。明末清初吕留良等人宣扬的“夷夏之防”思想,在汉人社会仍具有广泛影响。雍正六年(1728年),落魄书生曾静受吕留良学说的影响,劝川陕总督岳钟琪举兵反清。雍正帝派人拘讯曾静,将与曾静问答之辞,编为《大义觉迷录》,昭示天下。

  《大义觉迷录》是考察康乾时期“夷夏之辨”意义流变的重要历史文本。雍正认为:“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于圣德乎?”“夫我朝既仰承天命,为中外生民之主,则所以蒙抚绥爱育者,何得以华夷而有更殊视?”在雍正看来,曾静造反是于天下一统,华夷一家之时,而妄判中外,谬生忿戾,“岂非逆天悖理”。雍正帝将“华夷一家”视为“天道”之理,认为“盖生民之道,惟有德者可为天下君。此天下一家,万物一体,自古迄今,万世不易之常经。非寻常之类聚群分,乡曲疆域之私衷浅见所可妄为同异者也。”

  雍正之见并非单纯政治表述。事实上,对“夷”的淡化,主要推力来自清初王朝地缘政治的逐渐稳定。乾隆年间,清廷基本控制了天山南北路,确定了对新疆地区的实际统治权,王朝疆域达到空前的大一统状态。而在雍正之后,乾隆帝更努力打破“内地”与“外藩”之间的界限,多次在上谕中强调不应再视蒙古部落为“夷”,强调边墙(即长城)内外民众的一体化,甚至自视为“华”,因而禁绝其父所作《大义觉迷录》,“华夷之辨”易位而为“华夷之变”。

  “康乾盛世”时期,清朝不仅对内藩实施更严密的管理,使蒙回藏等诸藩成为王朝疆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亦对朝鲜、越南、琉球等外藩强调宗主地位。

  清代前中期,在鸦片战争发生之前,中国传统的王朝宗藩体制实际上在悄然发生渐变,这种变化总的趋势是将大清王朝的“内”与“外”逐渐分开,内部更加实体化,与外部的边界也更加明晰。

▲1908年清疆域图。(图片来源: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

  作为中华文明历史上最后一季封建王朝,康乾盛世时期的大清王朝,其统治的重心在于“国”而非在于“族”,华夷之辨已变得越来越模糊,为现代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格局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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