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截至今年3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4万亿元

发布时间:2024-12-01 00:44:46 来源: sp20241201

   中新网 4月10日电 国新办10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有关情况。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负责人冯燕在会上介绍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时提到,截至今年3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4万亿元,同比增速21.1%,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2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42%,较2023年下降0.35个百分点,2018年以来累计下降3.51个百分点。

  冯燕指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更好地促进小微企业融资:

  一是要求银行实现保量、稳价、优结构。保量就是要保持普惠信贷支持力度不减,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稳价就是稳定信贷价格,指导银行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要求银行严格规范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优结构就是优化信贷结构,加大首贷、续贷投放,增加小微企业法人贷款。同时,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突出支持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研发等方面的中长期贷款支持。除信贷支持外,也鼓励银行构建“信贷+”服务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结算、财务咨询、汇率避险等综合金融服务,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

  二是优化三项监管制度。修订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丰富评价维度,突出服务效果的评价,完善监管协同联动机制。修订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根据小微企业贷款特点,完善差异化的分类标准。优化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进一步细化尽职免责认定标准,进一步提高尽职免责与不良容忍制度的结合度,更好地保护尽职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良好环境。继续联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部门,深化涉企信用信息共享,继续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拓展信息共享深度,优化信息共享方式,更好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联动财政部、税务总局,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政策。构筑良好服务环境,将政策红利撬动的金融资源有效转化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动能。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