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9 00:45:00 来源: sp20241119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湿地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重要生态功能,被称为“地球之肾”和“物种基因库”。保护湿地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湿地保护法是新时代湿地保护工作的一项标志性成果。该法自2022年6月施行以来,为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提供了法律遵循和法治保障。
今年6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分赴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海南、四川等6省份,对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湿地保护法,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有效保障了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不断提升。同时,仍存在依法保护湿地合力有待提升、配套法规制度标准有待健全、湿地保护修复资金和科技保障不足等问题。
落实保护优先,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
6月14日,检查组来到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的花湖湿地。镜面般的湖面倒映着蓝天白云,多种鸟类在此嬉戏,成群的鱼儿在水中游荡,构成一幅美丽和谐的生态画卷……
“照片里这种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颈鹤。每到繁殖季节,黑颈鹤迁徙上千里,从越冬地来到花湖湿地安家。”阿坝州副州长陶钢一边给检查组翻看照片一边介绍,曾经,花湖湿地因为被不合理开发,导致湿地面积缩小、生态环境破坏,黑颈鹤的数量大幅减少。
检查组了解到,近年来,若尔盖县通过加强巡护、积极普法、强化执法等方式,加强湿地保护。经过多年的强化保护工作,花湖湿地面积已由2010年的3225亩增加至现在的9250亩,地表水位全年保持在52厘米左右,生态环境大为好转,黑颈鹤数量从1997年的400余只增长到现在的2000只左右。
“保护优先”是湿地保护法确立的法律原则。检查组认为,湿地保护法施行以来,湿地生物多样性逐渐恢复,全国重要湿地生态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同时,检查中发现,湿地保护和修复仍面临一些问题:部分湿地修复过多强调人工修复和景观功能,忽视自然恢复,人为减损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有的重要湿地修复未编制方案,有的修复方案缺乏科学论证,修复效果不理想。
对此,检查组建议,一方面,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增强湿地生态自然修复能力,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另一方面,提升湿地保护修复科学性,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科学研究,建立重要湿地生态状况定期评估和预警制度,科学开展重要湿地生态状况定期评估。
严格执法司法,织密湿地保护的法网
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和九江市的永修县、庐山市。6月8日,检查组来到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份永修县林业局不久前出具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引起检查组注意。决定书中写道:“责令你公司在项目竣工后,拆除非法占用湿地上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处以重要湿地1256平方米每平方米1000元的罚款。”
“在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过程中,我们通过严格执法,依法打击违法违规侵占湿地资源和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等行为。”永修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林业局还联合当地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湿地保护巡护执法。
山东省在省市县三个层面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黑龙江省以林长制、河湖长制为抓手,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的行为;人民法院加大对涉及湿地的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力度,2022年以来共审理湿地案件8000余件……检查组了解到,各地各部门严格执法司法,以法为盾守护大美湿地。检查组建议,强化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健全案件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等机制,助力湿地综合治理和系统保护。
湿地保护法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织密湿地保护的法网,成为检查组的重要关注点。
检查发现,虽然目前已出台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湿地相关保护标准等配套制度标准,但诸如湿地监测预警、生态修复等国家标准尚未制定,国家重要湿地管理办法、湿地保护约谈办法等配套政策也尚未出台。检查组建议,要加快制定监测预警、生态修复等国家标准;相关地方和部门要注重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推动湿地保护法律制度更加衔接协调、系统完备。
坚持合理利用,让生态优势成为发展优势
9月13日,检查组来到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的龙凤国家湿地公园。在这里,郁郁葱葱的碧草,凌空翔集的鸟类,往来如梭的游人,共同勾勒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图景。
龙凤湿地是一块大面积的“城中湿地”,距离大庆市中心仅8公里。一面是湿地生态的保护和修复,一面是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如何兼顾?
“我们坚持对湿地合理利用,既算生态账,也算经济账。”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湿地公园以生态环境永续发展为前提,以自然资源利用、环境生态教育、当地文化体验为依托,对湿地及周边合理规划,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生态、建筑与自然景观、旅游发展与湿地承载力的统一。不断建设完善的景观大道、湿地展览馆等设施,让群众感受湿地生态之美。此外,当地依托湿地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举办中国(大庆)湿地旅游文化节、观鸟节等活动,以湿地生态的“含绿量”提升发展的“含金量”。
“合理利用”是湿地保护法确立的另一法律原则。检查中发现,有的地方简单将湿地进行围栏封禁保护,湿地资源合理利用不够;有的湿地公园规划不够科学,生态保育区和合理利用区划分不尽合理,没有统筹好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
对此,检查组建议,应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将湿地生态优势转化为当地发展优势,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等活动。鼓励湿地保护地区与生态受益地区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生态保护补偿,在湿地保护中妥善保护好群众利益,注重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将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转化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 人民日报 》( 2023年10月19日 17 版)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