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8 10:03:15 来源: sp20241118
一个个新政密集出台,一条条新规持续发力,一件件实事落地见效……山东省德州市财政局通过强化“政策输出”和“服务供给”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向了一个新高度,市场主体满意度由89%提升至93%,实现了规范化建设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双提升”。德州市财政局是如何做到的呢?
“压实责任+内控建设” 强化“源头规范”
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德州市财政局对采购人定期进行提醒谈话,督促采购人依法合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已累计对135家采购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求采购人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完整准确发布采购信息,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公正。督促采购人建立内控制度规范。重新修订《德州市政府采购预算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理顺政府采购活动组织链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制约和责任追究。
“抢抓机遇+快速推进” 实施“全过程改革”
德州市财政局推广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线签发。自2023年8月1日起,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实现在线签章、在线发放,签发记录实时保存、来源可溯,实现平台数字化创新发展。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持续在完善系统、加强互联互通、提升网办水平上发力,推动政府采购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实现从采购需求管理、指标下达、意向公开、项目实施、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的“一件事”全生命周期网办。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全市覆盖面已达100%。推进营业执照“一照通办”,“标证通”实现交易服务“随时办、随地办、随手办”,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电子档案“一键归档”,助力实现“智慧采购”。
“惠企助企+优化服务” 落实“功能化改革”
为了惠企助企,德州市财政局打出组合拳。第一,“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双推进,保障中小企业份额。德州市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通过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价格扣除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3年,全市中小企业合同占比达75.34%,高出全省要求15%。第二,“提高预付+融资贷款”双提升,缓解资金压力。将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第三,打造“政府+担保+信用+银行”合作模式,实现企业“零见面”、零抵押”融资,“政采贷”累计为129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9.18亿元。第四,“清理壁垒+信用承诺”双保障,创造公平环境。持续清理排斥或限制公平竞争行为,禁止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出台各种限制、排斥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隐形门槛。第五,推进供应商资格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为1.3万余家投标供应商减少证明材料3万余份,精简办事时间近3万小时。第六,全面推行实施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免收进场交易场地使用费,取消投标保证金等“七个取消”,企业“零成本”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节约企业成本约7000万。
“以训促能+深度监管” 紧抓“公平竞争”
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创建“首次提醒”机制,实施柔性监管,对首次代理德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进行源头提醒,累计约谈代理机构119家。建立“风险提示”制度,印发15项《风险提示》规范业务流程。在代理机构日常管理中,综合运用约谈、提醒等行政指导手段实施柔性监管,每月选取3-4个项目开展日常检查,并对检查问题进行提醒,倒逼代理行业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实现代理机构良性竞争发展。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通过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制定清单图解和开展知识竞赛等途径,进行政府采购政策宣传解读。梳理常见问题解答,推出可视化指导、问答式解读,让企业“一看就懂、一用就会”。制作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范本,形成零基础采购模板,加强智能引导辅助,将“主观题”转换为“填空题”。
德州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创新监管上做加法,在业务流程上做减法,在服务企业上做乘法,强化“四轮”驱动,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各项营商环境措施落地,着力打造“阳光采购”品牌。(撰稿人:王海龙、张晓杰)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