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林权证、放活商品林采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这些新成果

发布时间:2024-12-01 04:14:41 来源: sp20241201

 01

  山要怎么分?

  我国已发放1亿多本林权证

  记者从国家林草局了解到,我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已发放1亿多本林权证。

  我国有集体林地面积25.68亿亩,约占全国林地总面积的60%,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围绕“山要怎么分”,全国开展集体林地确权颁证,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目前已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涉及近亿户农民,初步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国家林草局发改司副司长 黄东: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机制越来越活,社会投资林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同时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那么有林地需要社会主体来经营,在这样的情况下,各地在不断探索,林地为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社会多年经营的新格局,我们把它称之为三权分置。

  在新形势下,建立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是完善集体林产权制度、充分保障林业经营者权益的重要任务。2023年中央出台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围绕推进“三权分置”和延包政策,提出进一步巩固分山到户成果,并要求坚决落实所有权、长期稳定承包权、加快放活经营权,切实盘活集体林资源,增加林业经营经济收益,让农民分享更多的改革红利。

  国家林草局发改司副司长 黄东:通过各地积极探索,国家层面的大力推动,希望到2025年实现权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管理制度。

  02

  树要怎么砍?

  让林业经营者有更大自主权

  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是林权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领域。科学合理采伐林木,是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有效提高森林质量的主要措施和必要手段。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的前提下,优化、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向。

  围绕“树要怎么砍”,各地推进森林分类经营和可持续经营,按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推出不少新举措新做法。

  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局长 黄长春:我们公开林木采伐限额总量,实行按申报顺序分配,推行按面积审批人工商品林采伐改革,让采伐管理更科学、更透明、更灵活,给予林业经营者更多便利,更大自主权。

  国家林草局持续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出台林木采伐“阳光审批”、委托乡镇政府办理采伐审批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打通服务林农的“最后一米”。

  国家林草局发改司副司长 黄东:重点是要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和保障收益权相衔接,目的就是为了使林木采伐更高效、便民、精准。在这样的基础上,国家林草局正在大力推进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以及探索按面积采伐的试点。

  通过这些重要举措,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的前提下,满足林业经营者合理的林木采伐需求,着力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03

  钱从哪里来?

  打通社会资本“进山入林”便捷通道

  林业生产经营周期长、资金投入大,金融支持十分关键。完善林业金融服务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

  围绕“钱从哪里来”,各地创新林权融资机制,推动集体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2004年,福建省三明市在全国率先开展林权抵押贷款,2023年11月,全国首张林业生物资产票据即林票在三明市首发,林票将森林经营主体全部的林木资源,折资量化形成电子化资产凭证,可交易、流转、质押,也可由金融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认购,从而打通社会资本“进山入林”的便捷通道。

  不仅是福建三明,全国各地探索推出林下经济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许多符合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有力支持了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

  我国集体林木经济价值达数十万亿元,林权是林业经营者最大的资产。目前,国家建立了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不断拓宽抵押物范围,创新贷款模式,完善配套政策,截至目前,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600多亿元。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席专家 林毅夫:必须完善集体林权的改革,让它去可以发展可融资的项目,所以这是相辅相成。有政府政策的鼓励,但还是必须发展出可贷款可融资的项目,像林下经济,或是碳汇或是林票,都是可以发展成可以融资的项目,这样有利于金融对我们林业发展的支持。

  04

  单家独户怎么办?

  “小山”连成“大山” 规模经营见效益

  分山到户解决了集体林产权不清的问题,同时也带来了集体林地分散化碎片化、家庭经营成本高、收益低等问题。单家独户怎么办?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大方向。

  国家林草局指出,要在农民自主自愿、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支持引导国有林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分散的林地整合起来,引入专业高效的规模经营主体,开展集中经营,释放规模效应。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各地培育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近30万个,集体林地产出每亩约300元,比林改前增长3倍多。

  (总台央视记者 施韶宇 韩志涛 曾锦锋 张通翔 三明台)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