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废止地方涉罪人员近亲“连坐”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10 00:39:05 来源: sp20241110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报告明确,违法犯罪行为人罪责自担,不能株连或及于他人。

  报告中的案例指出,有的市辖区议事协调机构发布通告,对涉某类犯罪重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其中对涉罪重点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限制。有公民对此提出审查建议,应予停止执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研究认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株连或者及于他人,这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关通告对涉罪人员近亲属多项权利进行限制,违背罪责自负原则,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教育、就业、社保等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

  据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有关部门督促有关机关对通告予以废止,支持有关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自查自纠,防止、避免出现类似情况,确保执法司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推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 严冬峰:任何公民组织发现法规、司法解释存在违反宪法、违反法律的问题,都可以登录中国人大网,在审查建议在线提交的平台上线上写审查建议。我们已经做了四年,这四年一共收到了超过12000件公民包括企业、各类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我们也根据这些审查建议做了很多工作,纠正了一些问题,今年的报告也作了反馈。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