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酒类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24-12-27 08:55:39 来源: sp20241227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某些部门、单位的旗号,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所谓的“特供酒”“专供酒”等假酒牟取暴利,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

  4月11日,在四川成都市双流区某大型食品城,一辆红色的厢式货车停靠在入口处,4名搬运工人从车上搬下印有“酱香型白酒”“专供”等字样的纸箱,陆续转运到食品城某库房。

  “把仓库门打开!现在怀疑你们非法储存销售‘特供酒’,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经过深入侦查研判,办案民警最终判定此处为非法售卖“特供酒”窝点,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民警在搜查中发现,一个房间内堆满了标有“专供”“特供”等字样的纸箱,旁边还架设了用于网络直播销售的摄像器材。

  经过进一步侦查,成都公安迅速派出警力将涉案主谋陈某及其同伙抓获。

  原来,陈某在从事白酒销售的过程中,发现不少客户群体因虚荣心作祟,对“仅限内部供应”的“特供酒”有大量需求,于是筹划组织生产、销售所谓的高端“特供酒”。

  “该团伙在包装设计上精心揣摩一些客户群体的心理,故意精简酒瓶及包材包装,并在醒目位置标有‘非卖品’字样,为消费者营造一种该产品系内部专供,不注重包装推广,只注重酒品质量的心理暗示,骗取消费者信任。”办案民警介绍。

  不久前,宜宾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民警胡玲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则含有“某某单位专用酒”“品牌专供”字样的高度可疑的白酒广告。

  胡玲敏锐地察觉到该微信账号对外销售的白酒可能有问题,马上联系到宜宾酒类协会副会长何凤安协助鉴定。

  “市面上不存在所谓‘特供酒’‘专供酒’,该酒确系假酒无疑。”何凤安马上作出判断。

  那么,酒从什么地方来?背后是否存在产业链?购买者是谁?警方围绕此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循线追踪,一条从生产到包装,再到销售的产业链浮出水面。

  随即警方同步展开收网行动,全链条打击,成功抓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张某汉、张某罗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聂某旺等人。

  在聂某旺生产假酒的窝点,卫生条件恶劣,地上随意堆放着灌制假酒的简易工具,存放白酒的塑料桶与杂物垃圾混放在一起。

  据了解,为降低成本,制假窝点一般选择在偏远农村的自建房中,或是民房的阴暗隔间内,灌装环境脏乱差,卫生条件根本得不到保障,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严重影响群众的身体健康。

  “我们从外地定制购买包装材料,然后将几块钱一斤的散装食用酒精手工灌装,贴上‘特供’‘专供’的标识,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销售,并利用快递物流发货到各地。”聂某旺向民警坦白了制售“特供酒”的全流程。

  泸州市叙永县的魏进(化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买了几件“某某单位专用”的白酒,准备拿来款待朋友,本以为能在朋友面前吹嘘一下,没想到饮用时发现被骗。

  经叙永县公安局民警侦查发现,以舒某某为首的制售假酒犯罪团伙定期在成都市内多家酒店回收高端酒品牌的原包装材料,用以灌装假酒。

  “他们甚至会从市面上直接购买其他品牌酒进行灌装,或者将同类香型的散装酒倒入原瓶,颜色、香味与真酒非常相似,消费者很难分辨。”办案民警介绍。

  更让民警感到吃惊的是,在对查获假酒瓶盖中的二维码扫描后,跳转页面与官网几乎一致,点击“领取红包”,竟真的能领取到微信红包。

  “微信红包”真实存在,是谁在向消费者支付红包,假网站又是谁建立的?此案件又牵扯出一个制造假冒名优酒二维码标识的犯罪团伙。

  专案组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跳转页面由曾某萍、施某军夫妻二人注册的网络技术公司搭建,消费者扫码领取的红包,正是通过该公司注册的微信商户号支付。

  “我们为了让人相信买到的是真酒,会真的支付扫码红包,加上我们用的都是正品原厂包装,外观上和正品一模一样,普通消费者根本不会发现其中的问题。”舒某某向警方交代。

  “如此处心积虑设计的‘特供酒’制假售假网络,令人震惊,犯罪团伙为了获取高额利润,穷尽办法、不择手段,我们必须严厉打击治理,从根源上让造假者不敢卖、不能卖。”叙永县公安局副局长邵博铃说。

  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市场上没有以任何名义生产的‘特供酒’‘专供酒’,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更不要购买所谓的‘特供酒’‘专供酒’。在购买酒类产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避免上当受骗。”

  《 人民日报 》( 2024年09月12日 19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