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首次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作出限制从业监管决定

发布时间:2024-11-30 19:00:28 来源: sp20241130

  今天(2日),财政部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对跨境审计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内地注册会计师张云鹤私自承办跨境审计业务、私存私带审计工作底稿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并依法依规对相关注册会计师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追责。

  关于张云鹤私自承办跨境审计业务违法违规情况

  根据公告,经查,2022年,张云鹤作为注册会计师并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期间,与注册于香港的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私自签署合作协议,在天健立项审批系统中未上报真实的业务信息,实际承办了5家内地在港上市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张云鹤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香港开元信德就上述审计项目支付的相关费用,涉及金额7629813元。张云鹤还存在私存私带审计工作底稿等违法违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等规定。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张云鹤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张云鹤作出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并收回其2023年11月获得的“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

  首次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作出限制从业监管决定

  根据公告,2022年至2023年,香港开元信德承接的5家内地在港上市企业年报审计业务,不属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入境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行政许可范畴。香港开元信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合作,在入境执行审计业务前至少提前7日向内地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报备,在业务报告日后60日内向内地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与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合作情况,并抄送财政部。经查,香港开元信德未按规定向相关省级财政部门进行业务报备、报告,涉及面广,情节严重。

  依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财政部决定予以公告,香港开元信德自公告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这也是财政部首次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作出限制从业监管决定。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跨境审计业务监督管理,重点关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执业许可、业务报备、定期报告、与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合作以及审计工作底稿保存等情况。

  (总台记者 王楠)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