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4 02:04:30 来源: sp20241224
人民网北京1月3日电 (欧阳易佳)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导则》),明确要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co-environment Oriented Development,以下简称EOD)模式创新,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利用市场化机制拓宽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渠道,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实施导则》提出,EOD模式是通过产业链延伸、组合开发、联合经营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增值反哺、统筹推进、市场化运作、一体化实施、可持续运营,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以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外部经济性内部化的创新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项目实践,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
据了解,EOD模式的适用条件较为严格,项目多针对实施紧迫性强、生态环境效益高的公益性生态环境问题,且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需要密切关联、深度融合,最终实现不依靠政府资金投入即可达到项目资金自平衡的目标。
《实施导则》共分为“项目谋划”“方案设计”“主体确定”“项目实施”“评估监督”等五个部分,对采用EOD模式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和规范。EOD模式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政府有关部门作为项目组织主体,为项目提供服务和技术指导。将按照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的原则,负责项目落地实施、运维经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约定的要求,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EOD模式下政府与市场密切合作,实现了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的平衡。(实习生郭婧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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