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4-12-15 10:22:53 来源: sp20241215

  根据青海省海东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海东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终止海东市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自1月3日12时起,海东市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应急响应。

  《通知》中提出,鉴于积石山6.2级地震海东震区灾情基本稳定,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根据《海东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和现场态势,经综合研判,海东市人民政府减灾委员会决定从2024年1月3日12时起终止海东市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应急响应,救灾救助应急转向常态化。海东市各县区、各部门将继续做好灾民救助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总台记者 李永辉 崔建军)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