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名纪检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12-01 05:44:51 来源: sp20241201

   中新网 广州10月9日电 (记者 程景伟)据广东省纪委监委“南粤清风网”9日通报,广东省东莞市纪委原副书记、监委原副主任李东华,广东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外办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孙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李东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东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以权谋私、知法犯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涉案问题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东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东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日前,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孙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孙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品、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工职称评定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执纪违纪,泄露纪律审查工作秘密;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资质审批、案件核查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