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接受媒体采访

发布时间:2024-11-01 11:26:08 来源: sp20241101

  问:近期股市出现波动,投资者对于资本市场“重融资轻投资”的争论较多,请问您对此有何看法?

  答:这段时间以来,资本市场震荡走弱、波动加大,不少投资者深感忧虑,提出意见建议,我们认真倾听,感同身受。我们深知,只有广大投资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才能有牢固的根基,从而真正实现稳市场、稳信心。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资本市场运行情况及工作考虑的汇报,作出一系列部署,证监会正在抓紧落实推进。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证监会的法定职责,也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监管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直接体现。目前,我国股市有2.2亿投资者,基金投资者更多,这是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市情,也是我们巨大的优势。从历史看,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之初,广大中小投资者就是最主要的参与者。可以说,没有亿万中小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就没有资本市场30多年的发展,他们是市场的功臣。保护好广大投资者是我们巨大的责任。从现实看,股市已经成为居民配置资产的重要渠道,市场波动直接关系老百姓的“钱袋子”。相比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信息、资金、工具运用等方面存在劣势,更容易受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侵害。这要求我们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始终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些年,我们一直在努力,但落实中还有不到位的地方,距离大家的期待还有差距。

  市场投资和融资是一体两面。我们将更加突出以投资者为本,本就是根,根深才能木茂。只有把投资者保护好了,市场繁荣发展才有根基。我们将把这一理念贯穿到市场制度设计、监管执法各方面全流程,加快完善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全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让投资者切实感受到市场的公平正义。

  问:建设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在制度设计上如何体现?

  答:建设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要在制度机制设计上更加体现投资者优先,让广大投资者有回报、有获得感。一是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质量突出体现在给投资者的回报上。上市公司要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没有合理的回报就不是合格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买股票是要回报的,股市的长期回报要能高于存款、债券的收益,才是更加可持续的。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回报要求,大力推进上市公司通过回购注销、加大分红等方式,更好回报投资者。支持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市场化并购重组,激发经营活力。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对重大违法和没有投资价值的公司“应退尽退”,加速优胜劣汰。二是回报投资者要发挥证券基金机构的作用。我们将健全保荐机构评价机制,突出对其保荐公司的质量考核特别是对投资者回报的考核,不能把没有长期回报的公司带到市场上来。我们将完善基金产品注册、投研能力评价等制度安排,引导投资机构转变“重销售轻服务”的观念,增强专业管理能力,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更好满足投资者财富管理需求。三是梳理完善基础制度安排。全面评估发行定价、询价等机制,支持更多投资者参与,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把公平性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健全适合国情市情的量化交易监管制度,优化完善减持、融券、转融通等制度规则。

  问: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在监管执法上将如何体现?

  答:建设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必须依法全面加强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上市公司是我国经济的骨干力量,目前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有的上市公司诚信意识不强,上市目的不纯,缺乏公众公司姓“公”的基本认知,侵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投资者信心。我们将坚守监管主责主业,落实好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加快完善更加严格的资本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增强监管穿透力。特别是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防假打假制度机制,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对于欺诈发行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重拳打击,让其“倾家荡产、牢底坐穿”。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一体追责,让其痛到不敢再为。

  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本立而道生。保护好投资者,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市场一定会走出短期的困扰,回归到稳定健康发展的道路上来。我们坚定相信,我国经济的前景是光明的,我国股市的前景是光明的。(证监会网站)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