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香楼”缺席大湾区老字号博览会

发布时间:2024-12-27 13:03:00 来源: sp20241227

  莲香楼公司没有莲香楼商标使用许可,有莲香楼商标使用许可的不一定是莲香楼公司。近日,《羊城晚报》连续报道“莲香楼商标之争”引发各方关注。12月14日,事件争议双方都向羊城晚报记者作出回应,表达了其观点和诉求。

  广州老字号公司:

  商标授权方式为普通授权,清晰无争议

  12月14日,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字号公司”)相关负责人针对“莲香楼商标之争”回应称,保住“中华老字号”荣誉称号是老字号公司和莲香楼公司共同的责任。老字号公司愿意本着对历史负责、对文化负责、对品牌负责的宗旨,以坦诚、开放、合作、共赢的态度与莲香楼公司继续保持沟通,全力以赴推动中华老字号复核工作圆满完成,保留市民对“莲香楼”品牌的美好回忆。

  据老字号公司方面介绍,“莲香楼”商标所有权归属于广州老字号公司。广州莲香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香楼公司”)原为国有企业,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关世家”)于2006年通过受让国有股权成为莲香楼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当时签订的《股权交易合同》约定西关世家受让股权后使用莲香楼公司的老字号、商标并缴纳使用费。但由于双方对商标授权方式存在争议,莲香楼公司一直未与老字号公司签订商标和老字号品牌使用许可合同,双方也一直就签订合同事宜保持着沟通。

  “‘莲香楼’商标授权方式为普通授权,清晰无争议。”该负责人重申,2023年10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粤73民终6087号、(2021)粤73民终7017号二审民事判决书,确认莲香楼公司与“莲香楼”商标所有人之间的商标许可性质为普通许可,不是独占许可或排他性许可。

  该负责人表示,为理顺商标权属方和经营方的关系、进一步规范“莲香楼”商标和品牌管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老字号公司和莲香楼公司应按照法院判决和法律规定尽快签订商标授权法律文件,以充分明确双方权责义务、许可方式、许可范围、许可时间、许可费用、知识产权归属等关键事项,共同履行好保护老字号品牌的使命和责任。

  上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老字号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对授权经营方的管理,近年来有效盘活孵化多个老字号品牌,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他进一步表示,老字号公司全力支持授权经营方在依法合规且双方共同认可的前提下多渠道开拓市场,引导被授权方规范使用品牌和商标,避免产品同质化以及恶性竞争,为市民带来高品质的商品和服务,稳步提升品牌价值,助力老字号焕发新活力。

  (陈泽云)

  莲香楼公司:

  相关方不同意按此前惯例出具商标授权书

  针对莲香楼商标之争,12月14日,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香楼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由于缺乏商标授权,企业将无法参加首届2023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

  莲香楼公司相关负责人何敬宇介绍,被商务部等多部门点名整改后,仅接获老字号公司一次电话开会通知。由于对方坚持“普通许可”的立场,双方并未见面商谈。据透露,荔湾区主要负责人及多部门负责人14日与莲香楼公司有关负责人开会协商,表示将尽量协调双方解决商标授权带来的连串问题。

  由广东省商务厅、深圳市政府和香港澳门贸易投资促进部门联合举办的2023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将于12月16日至18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是华南地区首次举办的跨区域老字号盛会,300多家企业将参会。“莲香楼这家百年老字号将缺席这一盛会,此前曾尝试报名,但因为公司缺少商标授权许可,无法成功报名。”何敬宇表示。

  羊城晚报记者随后登录博览会官方网站,在老字号品牌展示一览中确实没有找到“莲香楼”。

  何敬宇还提到,事实上莲香楼公司目前的经营已很难拓展。2020年因商品大量积压,急需开通电商平台去库存,同时莲香楼公司餐饮的菜品也需要通过外卖等形式进行线上销售。但相关方不同意按此前惯例出具没有明确使用范围及权限的商标授权书,表示其权限是指能出具普通授权且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商标授权书,许可使用范围限于2006年9月股权转让时莲香楼公司经营的餐馆、生产场地、销售店铺,电商平台销售需要另行支付品牌使用费。

  “这意味着在电商时代,莲香楼公司已极难进行拓展。”何敬宇表示,按照对方要求,意味着在每年只增不减的商标使用费外还需额外支付大笔费用,且要面临对方重复授权导致市面上出现同名竞争对手的情况,对企业来说是极难承担之重。        (李春炜)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