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09:08:32 来源: sp20241205
中新网 银川10月29日电 (记者 李佩珊)记者29日从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住建厅联合财政厅等部门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下称《措施》),从严格控制增量、持续优化存量、提高供应质量等6个方面,制定出台20条措施“组合拳”,让老百姓有房住、住好房,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措施》明确,完善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与去化周期挂钩机制,对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市、区)暂停新增住宅用地出让,去化周期在18(不含)至36个月之间的,盘活多少、供应多少。同时,审慎新增商业、办公、公寓等非住宅用地供应,允许用地单位分期分批办理证件、开发建设,以此科学规划管理,严格控制增量。
《措施》提出,宁夏以盘活存量用地、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支持“商改住”“商改公”化解存量商品房等方式,持续优化存量。目前,宁夏各地落实国家专项债券收回收购盘活存量土地政策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贷款收购房企存量土地政策,优先采用“以购代建”“房票”安置方式推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按照“以需定购”原则,用好中央资金支持政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同时,《措施》支持加快建设“好房子”,严把工程质量,提升住房品质。宁夏各地将坚持房地产用地出让与周边设施同步规划实施,支持市场主体规划建设高品质人居,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推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在消费端,宁夏将支持各地取消各类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旧换新”、搭建促销平台等方式稳定住房需求。
与此同时,《措施》也加强金融助力,进一步明确了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统一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将合规房地产项目纳入“白名单”,应进尽进,应贷尽贷;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加快推进涉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支持地级市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房租和购买保障性住房,深化实施“商转公、组合贷、异地贷”等政策,支持各地级市因城施策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鼓励开发性政策银行、商业银行向地方国有企业为收购主体的提供低成本贷款支持,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宁夏还将通过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科学谋划编制城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方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宁夏还支持各市、县(市、区)“一城一策”制定本地区具体落实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目前,银川等多市已出台相应措施,助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