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8 03:53:16 来源: sp20241228
央视网消息(记者 杜安琪):10月24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正式公布。自2016年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条例》在经过长时间讨论和修改后最终定稿,并将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回应了哪些社会热点问题?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
“这次公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的背景、两个核心议题和六大亮点,”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介绍,“为实现数字时代中,未成年人网络空间中的发展权和受保护权的平衡,提供了更详细的法律依据和顶层设计支撑。”
“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网络欺凌、个人信息泄露、信息内容治理、权利遭到侵害等问题,《条例》都积极地做出了回应。”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于旭坤律师表示,“《条例》把实践中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到了制度层面,具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能够更好地引领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工作。”
《新闻+》记者:《条例》出台的背景是怎样的?
苑宁宁:这次《条例》颁布,总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背景。第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网络保护专章已经实施了两年多的时间。在实施的过程当中,有些条文面临着理解和适用问题,需要从下位法的角度,也就是从行政法规的角度对其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这样能够让《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的规定进一步落地、落实,更好地被相关部门执行。
第二,未成年人作为网络原住民,受到网络的影响日益深远,日益广泛。据统计,我国未成年人的网络普及率达到95%以上。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交友以及三观的形成,很多时候已经跟网络产生了不可分割的联系。但是,近些年来,在未成年人网络的空间当中的问题层出不穷,例如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缺乏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在这个背景下,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引导他们健康合理上网,成为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家长非常关心的问题。
第三,在当今的数字时代,在网络空间当中,如何实现未成年人发展权和受保护权的平衡,需要更多的法律法规和顶层设计来支撑。发展权就是指,从未来的发展来看,未成年人需要具备一些网络素养和数字技能。受保护权是指,网络空间当中有各种各样的风险,社会有义务做好这些风险的防范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条例》就对这两个核心议题做了非常好的回应,一方面注重发展权益,另外一方面注重未成人的网络安全,在二者之间做出了一个平衡。
《新闻+》记者:《条例》从哪些方面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了补充?
于旭坤:首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此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实已经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国家网信办、国家新闻出版署、文旅局等部门,也发布过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相关规定。但是,这次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是把已经发布的一些制度,以及在实践中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到了制度层面,具有比较强的操作性和执行性,能够更好地引领未成年人的网络的保护工作。
其次,《条例》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很好的衔接和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比较丰富,但是很多地方没办法规定得那么细致。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网络保护专章规定,对于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要用显著方式作出提示。那么什么是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呢?《条例》就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比如引导或者诱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还有极端情绪、不良嗜好等,都属于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最后,《条例》更全面、积极地回应了现实生活中,以及在具体的案例中遇到的问题。从一些媒体报道的案例,还有我们自己处理的案例中能发现,有些孩子因为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成为隔空猥亵等性侵害的犯罪对象,或者不小心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从而被不法分子利用。还有些孩子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产生了错误的价值观,以及广受关注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等。针对这些重点的现实问题,《条例》都进行了很好的回应。我们也相信这部法律在对未成年人成长方面会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
《新闻+》记者:《条例》有哪些亮点值得我们关注?
苑宁宁:这次《条例》的亮点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亮点一:《条例》编织了一个网络空间中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包括家庭、学校、政府有关部门、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相关智能终端的生产者、销售者等。它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亮点二:它从赋能和保护两个角度入手,构建了未成人保护的核心内容。所谓赋能,就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培养他们作为网络原住民的网络素养,成为合格的数字公民。所谓保护,就是针对未成年人网络空间中遇到的风险、可能受到的侵害,提前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比如《条例》针对隔空猥亵问题,提出了非常明确的保护举措。
亮点三:就是当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中面临风险、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条例》设置了发现报告、依法处置和提前防控等三个环节。也就是说,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上述情况都可以向有关部门或平台报告。接到报告之后,有关部门或平台报告要依法进行核实、处置,采取一系列的法定措施。并且为了防止类似的问题出现,《条例》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从监管的角度,要求平台从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提前出台一系列防范措施。
亮点四:对未成年人影响深远的四大类平台——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和网络社交,《条例》分门别类地做出了相关规定,既提出了共同性的要求,也针对每一类平台的特点做出了个性化的规定。
亮点五:《条例》聚焦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中经常遇到的五大类风险,设置了相应的措施。这五大类风险是内容风险、联系风险、隐私风险、健康风险和消费风险。比如,所谓内容风险,是指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当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危害,有可能会危害身心健康的信息。对于这些信息如何管控,发现之后如何及时处置,《条例》都对平台和政府有关部门做出了要求。
亮点六:《条例》针对一些未成年人用户比较多、对未成年人影响比较深远的平台,明确六大核心义务。概括来说,这六大核心义务,第一是平台要评估产品和服务对未成年人产生的影响。第二是平台要有相应的适龄方案,设置未成年模式或者未成年专区。第三是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合规体系,接受来自于外部第三方独立机构的监督。第四是平台要制定专门的规则向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当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犯时,相关的举报和报告能够得到优先受理和处置。第五是平台发现上述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停止服务,避免损害或者侵犯进一步扩大。第六是要求平台发布年度报告,说明近一年内在保护社会职责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编辑:陈诗文 责任编辑:刘亮 来源:央视网)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