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进步

发布时间:2024-12-25 12:16:00 来源: sp2024122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修订通过一周年之际,国家安全部公布《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个部门规章,这是国家安全部首次公布执法办案程序规定,彰显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坚定态度,体现了惩治违法犯罪和尊重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夯实了加快构建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新格局的法治基石。

  ——全面规范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规定7章140条、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1章360条,从实施主体、适用条件、审批层级、执行步骤、时限要求等方面对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刑事办案作出全流程、系统性规范,进一步提升了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办案的公开性、透明度,这是国家安全机关法治建设的重大创新和重要进步,对全面推进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严格遵循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作为2个部门规章的上位法,分别对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刑事侦查权作出授权性规定。2个部门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在上位法赋权的范围内对国家安全机关各项职权进行细化,没有创设任何一项执法权。同时,紧密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基础性法律和有关执法司法改革文件精神,充分借鉴其他执法部门成熟做法,确保条文规定于法有据、切实可行。

  ——系统加强权力监督。2个部门规章贯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理念,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内部监督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健全完善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复议复核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将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为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办案的基本要求。公布2个部门规章,展现出国家安全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法治文化,体现了国家安全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法治自信,标志着国家安全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下步,国家安全机关将以贯彻落实2个部门规章为契机,始终遵循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切实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