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政策问答·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

发布时间:2024-12-24 01:39:00 来源: sp2024122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出台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政策。”

  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主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

  构建高标准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3月22日,商务部发布《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实施,标志着首次在全国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了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体系。”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各地方切实做好实施工作,建立健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有关领域开放举措,完善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升开放条件下的治理水平,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支持试点示范先行先试。2016年至2023年,在28个地区开展了三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率先探索与服务贸易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开放路径,累计向全国推广157项试点经验和案例,引领带动全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2015年至今,已经有11个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城市,基本形成了覆盖东南西北中、引领产业发展的开放布局,陆续推动开放科技、电信、文旅、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了数字经济、绿色循环经济等多种新模式新业态。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表示,商务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指导支持试点示范省市精准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产业创新发展与跨界融合等差异化探索,加强创新成果的系统集成与推广运用,更好为全国服务业的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金融服务是服务贸易的重要领域。当前,我国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取消了银行保险机构的外资股份比例限制,大幅减少外资数量型准入门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研究一批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金融开放举措,支持更多外资机构继续积极参与中国市场,欢迎有专业专长的外资机构来华开展不同形式的全方位合作。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深度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进一步推动金融业的高水平开放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发展。”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介绍,要吸引更多海外资金进入我国资本市场,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提升市场活力和韧性。引进国际专业人才,提升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引入更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和人才,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

(责编:岳弘彬、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