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6:52:04 来源: sp20241206
正月十五闹元宵,最热闹的莫过于舞狮子、耍龙灯和踩高跷了。千百年来,这些游艺活动给人们带来了热闹非凡的节日氛围。如今,舞狮子、耍龙灯和踩高跷,越来越丰富多彩,已经成为非遗文化,得到传承。
舞狮子历史悠久,关于舞狮子的由来,有很多传说。其中比较流行的是南北朝时期舞狮子打胜仗的传说。南朝宋文帝派交州刺史檀和之讨伐叛乱的林邑。林邑王范阳使用象军应战,军士手持长矛骑在又高又大的象背上居高临下作战,他们能够打到檀和之的刘宋大军,刘宋大军却打不到敌人,因此吃了大亏。
宋文帝派出大将军宋悫(què),让他想办法打败象军。宋悫认为,狮子乃兽中之王,百兽都怕狮子,大象应该也不例外。可是上哪儿去弄这么多狮子?
宋悫想出了做假狮子的办法。他让人用布麻等做了许多假狮子,涂成五颜六色,每个狮子由两个士兵架在身上,隐伏于草丛中。宋悫还在战场周围挖了又深又大的陷阱。当敌方象军再次进攻时,宋悫指挥这一大批假狮子,张牙舞爪地奔向大象,大象顿时吓得掉了头。宋悫乘机指挥士兵万箭齐发,刘宋军队大胜。于是,舞狮子先是在军队中流行,后来逐渐传到了民间。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西凉伎》一诗中,曾写过舞狮子:“西凉伎,西凉伎,假面胡人假面狮。刻木为头丝作尾,金镀眼睛银贴齿。奋起毛衣摆双耳,如从流沙来万里……”这说明唐代狮子舞已经非常普及了。
古人将狮子当作勇敢和力量的象征,认为它能驱邪镇妖,所以逐渐形成了在元宵节及其他重大活动里舞狮子的习俗。
自古以来,祖先把龙看作是“四灵”之一,是能给人们带来风调雨顺、四季平安的神物。所以,中国人用耍龙灯的方式来祈求平安和丰收。
耍龙灯,也称舞龙灯或龙舞。汉代时,耍龙灯的活动就已经非常普遍了,关于它的记载最早见于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当时舞龙主要被用于求雨,也有娱乐的记载,在汉代画像石上刻有戏龙的娱乐场面。
到了唐宋,舞龙灯的形式和表演技巧更加完善。宋代吴自牧在《梦粱录》中这样记载:“以草缚成龙,用青幕遮草上,密置灯烛万盏,望之蜿蜒,如双龙飞走之状。”
据记载,当时,有些地方还有正月舞龙祈子的习俗:正月十三至十五为龙灯期,俗称之弄龙。龙竹制糊以彩纸,连多数竹环成身。身内有灯座,下有柄,人持柄而弄。昼则身披彩衣,夜则具灯火,鼓乐随之。“按户循行,户必奉香礼之。”年中生儿,必挂红于角,供以三牲;求子者往往许旗炮,弄龙人遇富户必盘绕多时,以耗鞭炮,富者亦是奖励之。也就是说,生了孩子的要感谢龙,没有孩子的,可以向龙祈祷。
高跷亦称“扎高脚”,它是民间盛行的一种群众性春节技艺表演,早在春秋时就已出现。
在《列子·说符》中载:“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可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高跷就已流行。唐杜佑《通典》记载:“北魏有‘长赶’之说。”到了宋代出现了踏跷,而清代还称为高橇、踏跷。
关于踩高跷,也有很多传说。在上古时代,生活在山里的人们,为了生存需要采摘树上的果子果腹,而更高地方的野果往往难以采摘,后来,人们摸索着在自己腿上绑上两根长棍,不仅不影响自由活动,而且可以采摘树上高处的野果了。久而久之,便发展为踩高跷的风俗。
踩高跷还有一个传说。有一个县城,城里的人和城外的人,每年春节都要合伙举办社火活动。有一年春节,新来的县令想借举办社火为由头搜刮民财,于是下令守城人将西、南、北三面城门关闭,只放下东面护城河上的吊桥,规定凡过此桥者,必先付过桥费,否则不得入城。
城里和城外人得知进出城门要交银两的消息,十分气愤。城外东关有位足智多谋的小伙,非要想个办法治治这个县官不可。一天,他看到他家墙上挂的《松鹤遐龄》图,由此联想到,如果自己能像白鹤一样有两条长腿,不就可以过河了吗?于是他就找来两根又细又长的柳木棍,做上脚踏,绑在两条腿上,拄着竹竿沿城试走一圈,竟然能够轻松地跨过护城河。
他跨过护城河后,放下吊桥,城外的社火队伍乘机涌进城内,社火活动如期举行,新县令的如意算盘也落了空。为了感谢这位小伙,社火也多了一个节目,取名为踩高跷。此后,踩高跷也逐渐流行起来。
清代,踩高跷是正月里重要的文娱活动项目,当时的《百戏竹枝词》载:“农人扮以村公村母,以木柱各二,约三尺,缚踏足下,几于长一身有半矣。所唱亦秧歌类。”当时这种扎高脚之戏,即为今日的高跷秧歌。其中《扎高脚》词写道:“村公村母扮村村,屐齿双移四柱均。高脚相看身有半,要知原不是长人。”那时的踩高跷,可以进行舞剑、劈叉、跳凳、过桌、扭秧歌等表演,丰富多彩。(北京晚报 刘永加)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