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居院落和田间地头

发布时间:2024-11-16 11:28:51 来源: sp20241116

  今年1月至10月,福建省三明市两级法院新收诉源案件26203件,同比下降7.72%,降幅排名全省第一;新收执源案件18616件,同比下降8.45%,降幅排名全省第二。其中,11613起纠纷通过诉前、诉中调解方式化解,调解成功率达72.13%。

  这一组数据的背后,是三明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毅力和决心。近年来,三明法院主动适应矛盾新变化,解决基层社会治理新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向前一步,跑出矛盾化解加速度

  “法官,我已经认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再也不会在网络平台上随意发表言论。”陈某诚恳地说。

  事情要从今年2月说起,陈某因琐事心生怨气,遂在网上发布肖某的照片,并配文辱骂,导致肖某瞬间成了“网红”,正常生活受到影响,无奈之下,肖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怎料,当地派出所组织三次调解皆无果,肖某遂诉至尤溪县人民法院。

  “我们将有诉前调解意愿的案件交由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林春国说。

  为维护双方权益,林春国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面对面沟通,并邀请派出所民警、指导特邀调解员共同调解。最终,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删除视频,并当面向肖某道歉,肖某自愿放弃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这样的方式能将大量案件通过非诉讼方式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有效缓解了司法压力。”尤溪法院院长吴春迎说。

  调解的是矛盾,化解的是心结。要让每一类纠纷都能通过最适合的方式解决,必须将调解工作向最基层延伸,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居院落、田间地头。

  不仅如此,清流县人民法院打造“法官+乡镇调解员+乡贤评理员”模式,永安市人民法院文创园人民法庭与公证处携手探索“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新模式,将乐县人民法院推出村民代表、“五老乡贤”等参与调解的“擂茶评法”……这些都是三明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一个个生动实践。

  更深一步,寻求司法便民最优解

  “跨域共享法庭真的很方便,我去建设法庭只需几分钟路程,但到永安西洋法庭至少一个半小时车程。”建设镇村民黄某对跨域共享法庭赞不绝口。

  几年前,黄某从事饲料销售,青水畲族乡的养猪户张某在黄某处购买猪饲料,并约定尾款3800元后续支付。后因猪仔行情不好,张某猪仔出栏时价格降低,没赚到钱,便改行种甘蔗,饲料尾款一直拖欠着。

  无奈之下,黄某欲向法院起诉。可问题随之而来,槐南镇距离永安市区90多公里,这诉讼成本不得不成为黄某考虑的问题。

  从地理位置来看,大田县建设镇与永安市槐南镇接壤,两地民众生产生活高度融合,民风民俗基本相同,部分民事纠纷相互交织。

  附近就有法庭可以解决纠纷,何必要跑那么远?

  为解决槐南镇等地区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早在2022年5月,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庭利用地缘人缘亲缘优势,突破属地管辖限制,打造了边界枫桥式跨县域司法资源共享法庭。最终,黄某的案件在跨域共享法庭法官的指导调解下,圆满高效化解。

  “我们通过成立跨域共享法庭,加强跨域立案、送达、诉前调解、矛盾纠纷排查、普法宣传等方面协作,为当地群众就近提供司法服务。”建设法庭庭长廖小燕说。

  在大田法院跨域共享法庭,村民遇到疑难矛盾纠纷,通过一根网线就可以视频联系法官,以在线释法形式,既解“法结”,更解“心结”,推动更多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消灭在前端。跨域共享法庭创建以来,共开展代为送达法律文书、协助保全等司法协作90余次,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60起。

  “跨域共享法庭是一项便民利民惠民举措,我们着力打造边界‘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周边群众提供司法便利。”大田法院院长王有章介绍。

  多走一步,激发源头治理新动能

  夜幕降临,燕南街道巴溪湾社区却分外热闹。

  “我们小区内乱停车问题要怎么改善?”“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希望能帮助解决。”“社区可否增设绿化带、停车位等公共设施?”

  朦胧的灯光下,热心的社区居民纷纷畅所欲言。

  这一番热闹的场景发生在永安市巴溪湾社区“居民夜谈会”,永安市人民法院院长郭建武正与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针对居民关注的高空抛物、物业纠纷、电信诈骗及养老诈骗等热点问题,郭建武给大家提出建议,气氛轻松融洽。

  社会治理,最坚实的力量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也在基层。就拿普遍的物业纠纷来说,绿化不到位、物业费不合理、设施坏了没人修等诸多问题频频发生,导致每年都有不少解决不了的物业纠纷进入诉讼。

  然而,纠纷来到了法院,除了判决之外,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永安法院给出了答案。

  2021年以来,永安法院陆续受理涉永安某物业有限公司与某小区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数十起。在审理中发现,该涉案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永安某物业有限公司系前期服务企业,业主对该物业服务合同效力、服务质量及收费标准等都存在争议,双方矛盾有激化趋势。

  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的自治权利,永安法院遂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最终,该司法建议得到采纳。

  一判了之只能解决一件纠纷,却不能从源头杜绝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最明智的做法,是堵塞漏洞、未雨绸缪。

  为此,三明法院通过向相关单位发放司法建议等方式,变“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加强对案件背景、成因、特点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深入剖析,认真查找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弱项问题和行业监管漏洞,提出专业的解决方案建议,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15份。(刘娇佑)

(责编:薄晨棣、梁秋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