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11:34:40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网 北京12月16日电 (记者 夏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下称“研究中心”)近日完成“全域兴趣电商消费者体验研究报告”,并在北京举行“全域兴趣电商中的消费者体验提升研讨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侯军在参会时表示,全域兴趣电商和直播带货类的后端案件并不多,是因为相关平台在前端推出的纠纷化解机制,作为一个“类仲裁”或“准仲裁”机构化解了较多潜在问题。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侯军在研讨会上发言。主办方供图。侯军直言,整体来看,估计电商平台可能每天会接到大量的投诉或反馈问题,基本上在平台就可以化解。“真正到后端,也包括我们在消协等各级行业协会行政调解,再过滤到司法实践中的确实少了。”
侯军从作为消费者角度分享感受称,抖音电商、京东等等,这些平台治理的体系化和规则化很用心也很完善,涵盖了方方面面,平台在提升消费者体验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这几年我们统计消费类直播带货纠纷案件数量增长,虚假宣传是第一位的,占比62.86%,其他还有产品质量瑕疵、未按时交付等,再有就是直播购物有虚拟性、时滞性、隐蔽性等,消费者真起诉后证据留存很难,举证能力弱,也存在多元主体责任界定模糊,因为主体不同,经营模式涉及到法律定位不同,比如说主播或是直播间运营者可能同时兼多种身份,广告经营者、广告代言人、产品销售者、生产者等。
对此,侯军给出六项政策建议。一是深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强化平台监管责任;三是建立一个行业性的直播带货运营合规指引,比如抖音电商的相关指引就很详细;四是推动设立网络主播的信用评价体系;五是在多元化解决机制上能进一步加速;六是能够构建一个专业化审判机制。(完)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