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法院”快速化解物业纠纷

发布时间:2024-12-27 18:53:00 来源: sp20241227

原标题:“代表委员+法院”快速化解物业纠纷

  本报讯 因多次催缴物业费无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某物业管理公司将小区业主吴某某起诉至集宁区人民法院,要求吴某某支付拖欠了17个月的物业费共计1300元。

  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本着维护双方共同利益,尽可能减轻诉累的原则,法院将该案件委派至区人大代表、调解员苏美珍处进行调解。苏美珍多次拨打吴某某的电话均未接通,随后从物业公司处得知该房屋实际为吴某某母亲居住,于是便给其母亲打去了电话。电话刚一接通,苏美珍便感觉到了“不对劲”,电话那头吴某某母亲的声音特别虚弱,虽然知道她年龄比较大,但也不应该这么有气无力。苏美珍于是隐约感到,这家人可能有什么难言之隐,得先了解她家的难题,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阿姨您别着急,慢慢跟我说,我听着。”

  几番对话下来,苏美珍终于摸清了吴某某家的情况。原来,这套房子的业主虽为吴某某,但实际上是吴某某为其母亲按揭购买的。吴某某母亲患病多年,行走困难,治疗开销大,日常生活全靠吴某某,吴某某除了负担母亲的生活费、医药费外,还需按月偿还房贷,二人按时支付物业费确实存在困难。

  “您的情况我知道了,但是该付的物业费还是得付,不然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会给你们造成更大的损失。”苏美珍耐心的劝慰和先前的耐心倾听发挥了作用,吴某某和其母亲提出,家中还有之前做生意库存的卫浴洁具,能不能用这些洁具抵顶所欠的物业费。

  “他们提出的方案你们可以接受吗?1000多块钱,金额不大,要是能顺利解决,对双方都好。”苏美珍随即与物业公司取得了联系,将吴某某的实际情况告知物业公司,希望物业公司本着以和为贵的思想尽可能地换位思考,理解吴某某一家的难处。物业公司也上门对吴某某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核实,表示十分同情吴某某家的实际情况,愿意通过调解解决问题。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对吴某某的部分物业费予以减免,并帮助其售卖卫浴洁具以缴纳剩余物业费。目前,卫浴洁具已成功售卖,物业费也已顺利缴纳。

  据了解,集宁区法院挂牌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诉前调解室”,构建“代表委员+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将法官和代表委员两支力量整合在一起,强化纠纷分流、诉非衔接、调裁对接、指导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推动诉前调解全领域拓展、全链条创新、多元化运行。调解室成立6个月以来,共邀请129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06件。(李婧 马飞)

(责编:温璐、梁秋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