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7 03:01:10 来源: sp20241117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于10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一带一路”朋友圈持续扩大。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加入共建“一带一路”大家庭。十年来,资本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在制度和机制上向着更高水平迈进。
原标题:共建“一带一路” A股上市公司已成为主力军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十年来,资本市场深入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境内外市场增进互联互通,投融资方式不断创新和丰富,“一带一路”建设获得金融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积极“走出去”,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专业服务;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监管机构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为各类金融机构及投资主体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共建“一带一路”已经从“大写意”进入“工笔画”阶段,展望未来,资本市场将在高水平双向开放中,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近年来,资本市场深改持续推进,多层次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支持“一带一路”相关企业IPO和再融资。同时,交易所债市不断创新,先后试点熊猫债和“一带一路”债券,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政府类机构、企业及金融机构在交易所发行政府债券或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一带一路”建设。
“资本市场具备高效的定价机制,能够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投融资效率,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和各方提供便利的投融资条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总体来看,资本市场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持力度较大,通过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提供了比较全面的金融支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发布的《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截至2023年6月底,交易所债券市场已累计发行熊猫债99只,累计发行规模1525.4亿元;累计发行“一带一路”债券46只,累计发行规模527.2亿元。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熊猫债以其独有的跨境优势面向“一带一路”主要国家,充分吸引各地优质企业、金融机构等发行熊猫债,便利国际金融机构的人民币投资,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推进。
中金研究院董事总经理赵扬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一级市场中,“一带一路”金融多元化初见成效,境内债券市场发行的“一带一路”债券、熊猫债能够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更优惠的贷款条件;部分中资私募股权机构设立“一带一路”专项基金或投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企业,这些具有较高风险容忍度、较长投资期限的PE/VC投资有望成为尚处早中期发展阶段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投资品种日益丰富
在投资方面,我国境内交易所推出“一带一路”基金产品,积极探索与境外交易所开展ETF产品互挂,丰富境内外“一带一路”投资标的,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投资,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10月15日,国内存续“一带一路”主题基金12只(A类、C类等合并统计),合计规模27.87亿元。目前,沪港、深港、中新ETF互通机制已经建立,内地与香港ETF互通产品超过百只,中新ETF互通产品3只。
近日,新加坡交易所集团首席执行官罗文才表示,预计今年年底前会迎来第二批ETF产品互通,可以扩大市场和投资者的选择面。
明明表示,对投资者而言,权益市场和债券市场都有丰富的参与“一带一路”投资的机会。权益市场方面,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相关产业链公司提供了诸多发展机遇,投资者可通过权益投资或基金投资分享“一带一路”的发展红利;债券市场方面,投资者也可通过投资熊猫债等产品实现“一带一路”主题投资。
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加快对外开放,特定品种日益增多,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能力。自2018年首次以境内特定品种方式引入境外交易者以来,目前国内期货市场特定品种超过20个。
朱建弟表示,大宗商品是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合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原油、铁矿石等多个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吸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我国期货市场,可以有效提升我国期货市场的商品定价能力,完善风险管理和投资工具,为市场主体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风险提供套保工具,提升企业抗风险水平。
支持境内企业“走出去”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额明显增加。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前8个月,我国企业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为1403.7亿元,同比增长22.5%。
上市公司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主力军。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共建“一带一路”白皮书2021》显示,上市公司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要通过开展商品采购、产品销售、承揽工程、金融服务、投资和融资六项业务实现。2020年,上市公司“一带一路”业务发生金额总计达4.38万亿元。
一方面,资本市场持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支持上市公司通过跨境并购等方式“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朱建弟表示,建筑、机械类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以及本地化资源投入,通过并购重组,企业在获得资金的同时,可以快速获得进入目标国家市场的资源和能力,进而扩大规模、增强实力,为共建“一带一路”贡献力量。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积极承包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工程、项目。如中国中铁是“一带一路”建设中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力量之一,是中老铁路、印度尼西亚雅万高铁、匈塞铁路、孟加拉国帕德玛大桥等项目的主要承包商。中曼石油表示,公司将先进的石油大型成套装备、油服工程技术服务和油田项目开发管理经验输出到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明明表示,我国建筑、机械类企业具备一定竞争力,金融支持助推相关企业提升海外市场份额,实现国际化的战略布局。此外,通过建筑、机械类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业务,稳步推进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为后续更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奠定基础。
此外,证券监管部门积极引导证券经营机构完善国际化布局,在重要节点国家和城市开展业务,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企业“走出去”。
赵扬表示,金融机构通过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分支机构,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提供本地化的金融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和贸易活动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境外分支机构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更便利的金融服务,从而促进和加快中国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投资和贸易活动。此外,金融机构本身也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当地金融市场的特点和需求,提供更具竞争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而增强中国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
跨境监管合作“保驾护航”
在境内外投融资活动日益活跃的同时,监管部门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跨境监管合作,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为企业投融资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各企业的投融资需求规模庞大,在丰富金融产品创新、增强金融支持的同时,推动建立区域内监管协调机制,有助于防控金融风险,维持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进而更好地服务企业。”明明表示。
白皮书显示,金融监管合作和交流持续推进,中国银保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与境外多个国家的监管机构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推动建立区域内监管协调机制,促进资金高效配置,强化风险管控,为各类金融机构及投资主体创造良好投资条件。
证监会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与67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了监管合作机制并不断深化跨境监管合作。
朱建弟表示,证监会与多个境外国家监管机构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推动建立区域内监管协调机制,首先有助于解决“一带一路”建设金融活动中的监管障碍和挑战,促进信息共享、合规监管和风险管理;其次,有助于降低跨境投资的成本和风险,吸引更多资金流入区域内金融市场,促进资金高效配置;再次,有助于共享风险信息、交流监管经验,加强对区域内金融风险的监测和应对能力,降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系统性风险和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最后,可以提供更稳定、透明和可预测的监管环境,减少不确定性,增加投资者信心,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和投资主体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责编:罗知之、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