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5:14:51 来源: sp20241221
刚刚进入12月份,就有两家A股公司发布了被立案调查的相关公告。12月1日,*ST左江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次日,罗欣药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从今年证监会立案调查和处罚情况来看,资本市场强监管严监管信号持续释放。
首先,立案调查数量明显增加。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12月3日,今年以来,141家上市公司(含已退市公司)发布147份公司及相关方被立案调查的公告,同比增长47%。
其次,立案调查原因更加丰富,严监管覆盖面扩大。除了传统的信披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以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今年的立案调查原因中,罕见地出现“涉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实际上,根据新证券法规定,发行人擅自改变募资用途,最高处以500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处以100万元罚款。
最后,查处力度、速度明显提升。今年以来,操纵市场、短线交易、违规减持的立案调查数量明显增多,涉及公司分别有8家、13家和7家,去年同期仅4家、3家和1家。尤其是减持相关新规实施后,证监会对“顶风作案”上市公司股东毫不手软,责令其回购或对其立案调查。事实上,证监会对违规减持立案调查趋于常态化。
全面加强监管,是金融市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任务之一,也是资本市场重点工作之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加强资本市场监管,“零容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是维护市场“三公”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也是活跃资本市场的根本保障。
笔者认为,在坚持“零容忍”理念不动摇下,要从强化科技监管、完善制度规则、提高违法成本等三个方面,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
一是,持续提升科技监管能力,建立监管的“智慧大脑”。只有提高对科技的运用能力,对股票、期货、债券以及场外市场的各类异常数据高效分析,才能对违法违规及时亮剑、精准打击,才能实现打早打小,将风险抑制在萌芽状态。
二是,扎紧制度“篱笆”,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在监管实践中,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查缺补漏,及时、有针对性的完善制度规则,完善全链条监管制度体系,从源头堵住监管漏洞。
三是,对恶性违法行为要“重典严刑”,让监管真正“长牙带刺”。行政处罚具有一定局限性,因此,需要不断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体系,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重拳打击。
资本市场全面加强监管信号持续释放,加速形成“不敢违”的资本市场氛围,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能够切实增强市场信心,活跃资本市场。
(责编:罗知之、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