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3:41:51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社 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 刘育英)中国财政部29日发布关于政府债券柜台交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记账式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结束后,均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分销和交易。
通知称,满足柜台业务开办条件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与政府债券柜台交易业务,根据市场需求选择政府债券通过柜台分销和交易。
政府债券柜台交易实行集中统一、一级托管、底层穿透的托管制度。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债登)是柜台政府债券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当为投资者在中债登开立实名账户,投资者通过该账户直接持有政府债券。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当与中债登直接建立系统连接,并实时向中债登传输政府债券柜台交易业务有关数据。
中债登和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当确保政府债券兑付资金安全,保障兑付资金及时足额到达投资者资金账户,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应当与投资者签署入市风险告知等法律文书,充分提示柜台债券可交易属性与可能有关的风险等,做到政府债券柜台交易信息对称、公开透明。(完)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