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10:30:43 来源: sp20241122
中新网 西宁4月8日电 (记者 李江宁)8日,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以下称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启动3年多以来,长江流域青海段涉渔重大案件零发生,禁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恢复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
图为位于青海玉树州杂多县境内的长江南源。李江宁 摄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生态系统极其脆弱。由于青藏高原高寒、高海拔、贫营养水体等独特的自然条件,孕育了诸多能够适应高原特殊环境的水生野生动物,这些物种维系了高原水体生态环境,是重要的生物资源和基因库,也是青藏高原地理、自然演变和全球生态变化的重要依据。
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启动以来,青海省制定完善部门联席、联动执法、网格化管理、信息调度、督导检查、有奖举报、监测调查、通报整改等制度,有效推进了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工作。
为做好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青海建立了渔业资源本底调查、禁捕效果评估、专项特许捕捞管理制度,联合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实施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完整性指数评价工作,已基本掌握长江源鱼类种群组成、结构、生境和资源变化及受干扰情况,并发现长江流域青海段疑似新种1个,未记录物种2个,特别是发现了“消失”近30年的黄石爬鮡和中华鮡,鱼类完整性指数评价等级为“良”。
目前,长江青海段沿江3州9县均已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立远程视频监控123处,其中长江流域32处,组织1310名协助巡护队员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护、政策宣传、报告劝阻等工作。(完)
【编辑:李润泽】